发布时间:2017-11-26 15:00:54
作者:张永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第十项第44条提出了“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这在今后一段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对台工作基本方针、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和四点意见、实施反分裂国家法,对进一步做对台工作和做台湾人民工作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针对“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和“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提出几点建议,仅供研究参考并给予指正。
1、在“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支持海峡两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鼓舞下,福建省全省对台经贸工作有了很快的发展。通过全国人大台湾团视察,感到福建省对台工作十分重视并有明显成效。其中建立保障机制,审议通过《福建省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并省级有涉台的法律法规23件,地区(市)级涉台法律法规17件。不断优化环境,改善条件有利于台资企业发展是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与台商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如海关办理通关时间过长,相应的检查手续繁杂,往而多返,贻误商机;驾驶执照办理重复审核,换证复杂,感到十分不便;目前招用工人出现比较困难的情况,适用工人越来越少;购买住房需要身份证件,台湾证件不能验证;能不能对居住几年后的台商办理一个永久居住证件等问题,有些是属具体政策需要调整,有些是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研究。就要根据“十一五”规划总精神,各地方的政策性法律法规来进一步完善和协调,尽量使台商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2、对台胞要进一步做“五缘”亲情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的工作,福建省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使台商及其家属和朋友都感到福建是他们的兴业之所、立业之地。在座谈中,感到有一点要注意把好相关的政策,防止以岛内的政情格局来看待在大陆投资的台商。由于岛内政治生态比较复杂,相互都有渗透,而且又不断发生重组演变。台商不可能不受其环境的影响。我们更应正面作好我们的亲情工作,传递我们的主导思想。不要轻易断定台商的观点,甚而形成“军、派”之分,否则往往使我们处于被动,不利于我们深入工作。
3、对台生工作有新进展,也会有新情况。主要还是学生所在学校要求高度重视对台生的组织宣传工作,特别是相关的学校管理人员要有做好台生工作的思想意识,变粗枝大叶为周到细微,应有一定的经费来支持组织台湾学生的各项活动,在学习生活上使他们感到亲切感和归属感,虽然与大陆学生收费标准一样了,但学校的招生热情和组织管理工作不能松懈,接待水平不能下降,工作热忱不能降低,招生指数不能减少。特别对学生中优秀人才,要认真培养和锻炼,对今后的对台工作有十分重要意义。
4、对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胞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培养和选拔,在政策上创造更多的锻炼机会,特别在提高自身素质,经受各种环境条件的考验,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努力奋斗的精神,对青年一代台胞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从中选拔人才这是应有的必要途径,希望各级组织要给予适度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