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永钧

统计部门调查数据反映,现在有外出务工农民达1.2亿人,进城有近1亿人,跨省流动就业约6000万人。有载文表明,2004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539元,同期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35元,由此匡算,该年度因雇佣农民工一项就节约了11426亿元的工资开支,相当于全国GDP的8.5%。如果政策不发生大变化,农民离乡外出就业数量仍将以每年500万人左右规模持续增加,可以说农民工的劳动为推动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来,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度十分尖锐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在接触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

1、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有法不依,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因劳动合同引发上访占全部上访的18%。一些行业仍存在克扣和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业主欠薪逃匿。特别是建筑、制鞋、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严重,有关部门估计2004年拖欠达1000亿元。还有企业以工资的20%一30%为“风险抵押金”,多数农民工根本拿不回来。

2、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经常加班、加点劳作,休息得不到保障。城里劳力不愿干的体力劳动,工作强度大、污染严重、安全性低的劳务都雇用农民工,而且工作时间长,已大大超过工作的时限,有调查每天工作9.4小时,每周出勤6.4天,这是有统计数字,还有更长时间每天工作11小时,每月出勤26个工作日以上。加班费常常不按规定计酬,说给多少就多少,特别是公休日和节假日,随意加班,不给报酬。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非常恶劣,住简易工棚,无法达到防风、防雨、防寒。露天就餐随处可见,频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保险得不到及时补救,造成农民工家庭的负担。

3、尽管出台了《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相关政策,农民工应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但调查数据表明农民养老保险仅有15%左右,医疗保险有10%左右,普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不给农民工参保缴费,农民本身为了挣点钱,不敢提参保权力,加上流动性大,时间短,参保政策不能享受,如果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复杂难度大。农民工对现行社保制度缺乏信心,对以后享受养老保险存有疑虑和担心。现行规定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要15年,很难达到,农民工参保被排除在外。一些地方政府怕推进农民工参保,企业成本高影响投资环境,望而却步,政策落实不力。农民工参保还有一个重要政策问题是参保没有连续性的保障,一旦离开原工作城市回原籍没有办法享受参保的待遇。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并给予指正。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由国家、集体(所有的企业)、农民三方负担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目,要有一个全国性的分层次统筹措施,先从基础工作人手,暂时还达不到城镇社保水平但可以逐步、逐项来完善和建立相关体系。

2、在农村社保可否考虑身份证相似的建立农村“社保卡”系统工程,形成网络来实施,允许所有参保农民工在转移社保关系时,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而且也可接续享受到与本人缴费相对应的基础养老金等社保的积累。

3、应强制性督导所有的用人企业、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特别对高风险如矿业、煤炭、石油、化工、建筑、有毒环境等行业严格按规定办理公平、合法的签约,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关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4、由于农民工在城镇缺乏生活基础,为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和权益,应建立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和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先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渐进入社会保险统筹,施行低费率,用人的企业单位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0%,个人按工资5%,国家补贴15%全部缴费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卡,建立社保卡。

5、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部门及相关的组织如工会等,要联合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用人企业单位要依法为农民工参保、缴费,同时政府部门要根据税收增加比例,适度增补对农民工社保的补贴,逐步扩大对农民工的社保覆盖面和社保项目,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