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永钧

13亿人口的大国,食品安全不能不说是头等关切的大问题。2004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397起,中毒1.4万人次、死亡282人;18类食品合格率87.1%;发酵、豆制品、蛋糕、糕点产品合格率不足50%。苏丹红一号事件、广州假酒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雀巢奶粉事件等,在2005年可说是反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焦点。目前食品安全形势很严峻,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强和采取得力的具体措施已刻不容缓。

有关专家介绍,我国食品有28大类,500多个品种,产品数以万计。食品企业100多万家,但70%以上食品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复杂,7万多食品超市,集贸市场10万个,经营主体达1000万户。人们人口的食品都是从这样一个规模和渠道传达到食客的。据食品安全事故案件分析,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食品产品出自企业制造假冒伪劣,冒充厂名厂址,生产和推销假食品;二是食品的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食品生产的货源本身受到农残、药残、重金属的物理、化学、生物的污染,还有被测试出的辐射污染等;三是整体食品生产水平不高,设备陈旧,食品安全自控能力差,监督力度疲软,污染和残质检测手段低下,检验标准和检验规程不规范;这都是引发食品安全系数低下的主因。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是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身体发育的根本因素之一。根据上述概况,提出几点建议,仅供研究参考并给予指正。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首要的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使食品产品在生产原料开始、生产全过程、成品包装运输,食品网点的储存和营销、最后到食用者手中都要有一个连续性强、规程严格的监管程序。现在是农业部门管食品的原料部分,即养殖产品和种植产品;质检部门管生产加工部分;工商部门管食品流通;卫生部门管食品餐饮。目前,这样一个监管体系,其科学性和把握性有待商榷,其关键是各部门对食品全过程监督的衔接是否应由一个综合协调机构来防范食品安全流程中不可避免的缺控。要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不能有推诿和搪塞责任的现象存在,也应有责任事故问责制。

二、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手段的力度。从食品的生产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包装、运输,食品的储存、销售等环节都应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已有的标准要认真执行,没有质量标准的抓紧认真研究。按质量标准,要有完善严格的检验规程,编制严格的检验程序手册,完成检测数据的评估。每个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都应有健全的监测报告。根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不断涌现,要不断充实新标准,新的检验规程。在国家和省、地(方)、县,都应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特别上级监督主管部门要有仲裁的检验手段,配备先进的检验设备,提出权威性的检测数据和裁断。不定期抽验并向社会公布各类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促进食品业的良性发展。

三、加大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监督力度。无论任何食品在人口之前,都要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标示,达到食品目标管理。尽管还有很大差距和难度,但是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向这个方向努力。企业资质检查是必不可缺少的。在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生产包装,生产储备等项都有不定期的资质复检,特别企业自检质量设施要有一个专门的质量检测室对生产流线,对食品原料生产环境,主要是农业的种植产品和养殖产品要有一些特殊的检测仪器,检测程序来分析质量情况,及时公布,不合标准严禁投人生产线,以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合格率。各级主管部门都应随即检查自检的设备完好和自检的执行情况,特别对占70%以上的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防止产品贴个签就算合格了。

四、加大食品安全法律制定督察力度。据有关专家反映,我国经常是出了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才由人大来讨论,通过相应的法律,设立相应的主管机构。所以第一要立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针对目前可分类到28个大类,这项研究法律规程,要不断完善,扩大覆盖面。国外对鸡蛋、奶、各种肉类,甚至土豆(马铃薯)都逐品种立法。并且分清各部门的法律责任,管理权限,处理条款。第二就是行政部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监控。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各国有综合管理,多元管理和单一管理三种类型。我们是多元管理,多部门管的典型。应研究各部门共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现实作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尚需大力加强,不可掉以轻心。

现在看病难、看病贵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有病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食品安全性降低,也是产生人体疾病的诱因。中国历来是“药食合一”的,希望食品安全应在我们心目中树立信用的形象,建立起信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