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吉林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组织部分台胞、台盟盟员对全市农村业余文化团体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业余文化团体建设的情况

(一)农村文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1、农家书屋建设工程。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近百万元,新建成书屋112家。其中,桦甸市新建成30个,蛟河市新建成39个,磐石市新建成21个,永吉县新建成22个。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农家书屋200个。缓解了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

2、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近两年,我市共组织了105支流动电影放映队,先后在蛟河、磐石、船营、昌邑、龙潭等县(市)区农村开展电影放映活动9000余场。其中,蛟河市电影公司与企业联姻,组织14个流动电影放映队,到农村放映电影2000余场;磐石市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积极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共计放映公益电影2000余场;市电影公司组织3支流动电影放映队长年深入江密峰镇、乌拉街镇、大口钦镇、缸窑镇、孤店子镇、桦皮厂镇、左家镇、大绥河镇等14个乡镇、230个村屯放映国内外优秀影片200余部、3150场。

(二)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近几年,我市各县(市)区文体局、文化馆、文化站坚持开展送文化下乡、广场文艺演出及举办农民艺术节、科普大集、秧歌大赛、民间美术作品展、露天电影放映、农民运动会等农民喜爱的文化活动,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据统计,我市平均每年开展大型农村文化活动350余场,参与群众达百万人次。各县市相继打造了桦甸市金秋农民文艺汇演、“蛟河之夏 . 红叶之秋”广场文化活动、磐石市“石城之夏”文艺汇演、永吉县“金秋音乐会”、舒兰市平安镇金星村朝鲜族文化大院等众多优秀农村文化活动品牌。

(三)农民自办文化发展迅速。

培育新型农村文化主体,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是我市各级政府倡导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农民自办文化如雨后春笋,在广大农村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目前,我市共有农村文化户169个,小乐队20余个、小剧团30余家、秧歌队254支、民间用品收藏馆2家、农村儿童文化园1所、流动电影放映队105支。

舒兰市平安镇金星村朝鲜族文化大院的朝鲜族舞蹈,曾走进北京为“两会”代表演出;龙潭区大口钦镇石人山庄高淑琴富了不忘家乡人,投资22万元新建了石人山庄文化大院,文化大院设有图书室、活动室、舞厅等文化设施;昌邑区桦皮厂镇飘洋村飘洋儿童文化园,已发展成为吉林市第一个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的成员单位;永吉县狼头村文化大院是集科技、图书、业余小剧团、秧歌队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自办文化的典型。丰满区农民科普艺术团采取多种形式的演出,也颇受当地农民的欢迎。

(四)培树农村文化典型成果显著。

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我市先后培树了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李家村、金沙乡密胜村、永吉街集厂子村、红石镇小红石村、桦郊乡东柳树村等100个文化科技示范村典型;培育了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八道河子镇市级农村大文化工作典型;培育了盛夏欢歌演唱会、家庭文艺联欢会、老年节秧歌大赛、农民艺术节、科技大集文艺表演等农民自办文化活动典型和吉林永吉满族艺术团、桦甸农民画、磐石石嘴镇的荷花文化、朝阳山镇的胡家煎饼文化等特色文化典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我市农村业余文化团体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业余文化团体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还不相适应,农村的业余文化团体建设严重滞后于农村的经济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认识不高。

一是普遍存在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认识上存在错位,要么对文化工作抓得不紧,要么让文化干部脱离本职工作;二是文化部门干部职工缺乏主动适应市场和把文化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的意识,适应不了当前的新形势;三是农民群众整体认识还相对落后,注重物质生活,不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愿把资金投入到文化消费上来。

(二)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

按照国家规定,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应占财政支出的1.5%。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文化事业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没有随着财力增长而增长,多数地方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徘徊在1%以下,只够维持养人,无力开展文化业务。

(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亟待改善。

我市9个县(市)区文化馆中,有7个馆舍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其中舒兰市文化馆的面积只有660平方米,连国家三级馆的要求(1500平方米)都没有达到;5个县级图书馆平均面积仅为962.8平方米,4个城区图书馆还没有独立馆舍;乡镇文化站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包括100平方米)不足15个,大多数文化站没有独立办公场所。

文化馆和图书馆的设备落后,图书种类单一、内容陈旧,根本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缺少摄影、摄像和音响等基本的设备,无法保障农村文化活动的基本需要。

(四)文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年龄偏大,人才匮乏。

目前,我市有乡镇文化干部125人,具有大专学历的31人,占人员总数的25%;高级职称人员空白,中级职称人员不足20名,绝大多数人员是初级以下职称。125人平均年龄大都在45岁以上,年龄老化,青年后备力量不足。

三、建议与措施

(一)建设新农村文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四个纳入”。

一是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二是把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三是把新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四是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政绩考评体系,促使各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足够重视,引导新农村文化建设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保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文化部关于市(地级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文化部关于县(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指导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逐步落实,切实解决乡镇文化站无站舍、无设备的问题,推动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创新农村文化产业政策,推动农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逐步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元投资的农村文化发展格局。

(四)抓好农村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文化干部队伍的思想业务建设,抓好岗位练兵、增加技能、提高素质;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从事文化工作,为农村文化提供人才支撑;三是落实好基层文化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护和发挥好文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