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引导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年初以来,台盟吉林省委参与了人大、政协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研,还组成调研小组,通过深入农民家中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研了解到,我省先后出台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使土地流转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截止2008年末,我省土地流转面积达33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7%,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达28.6万户,占我省农户总数的7.47%。通过土地流转,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方式日趋显现。目前,全省“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日益增多。梨树县高家村有200公顷土地进行了流转,占全村耕地的52%,流转土地连片耕种,规模化经营,并注册成立了康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加快了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互惠双赢。土地流转使一批农村农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日显突出。被流转的土地经过机械化耕种,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是30年农村改革的历史成果,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它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非常重要,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对土地流转这样一个重大课题,我省现有的农业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流转渠道不通畅,信息不对称。如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来运作土地流转,基层许多地方是靠自发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来组织实施。目前,全省土地流转还没有引入开放式的竞争机制,没有走向市场化流转,社会资本还没有完全参与土地流转,有资金和有土地的双方,联系渠道没有开通,村际、乡际之间的界限没有打破,使土地流转还处于封闭式的低层次运转中。

三、几点建议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我们建议:

1、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根据用、供双方土地规模,明确各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职能范围和工作权限。依托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开展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试点工作,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一个公共平台,积极稳妥地引导、规范、扶持农民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

2、明确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核、汇总、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引进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手续;开展流转土地跟踪服务,对流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协助流转纠纷的处理;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负责信息发布,对流转双方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将流转土地(包括位置、面积、参考价格、流转期限等)和需求主体(包括单位、价位、拟发展项目等)信息通过显示屏和有关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咨询。

3、规范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开展土地流转双方信息发布,交流洽谈、交易服务、政策咨询、地价评估等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手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环境,促进全省农村土地有序规范加速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