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凯歌

近年来,大批具有悠久历史、科研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民间艺术、许多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文化遗产,随着民间艺人年龄老化和相继去世,一些民间艺术品种已经濒临或处于“绝迹”状态。

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是民族之根,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大多由口传心受,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民俗文化、民间艺术在“现代文明”与西方文化的冲击及社会文化生活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有些民间艺术因经济利益驱动而开发,并不是以保护、弘扬、抢救为目的,这必然导致许多没有“可利用价值”的艺术消亡。前文化部长孙家正说:“断层和失根的文化可能使我们游荡的灵魂难以找到精神的家园”。

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到,“推进文化创新,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这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加强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紧制定我省优秀民俗文化、民间艺术保护规划。对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已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加紧制订保护规划。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思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优秀民俗文化、民间艺术保护规划,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省有关部门要把传承民俗文化的工作列入工作日程,重视优秀传承人的培养和保护,建立一支民俗文化研究队伍,重视科学的保护开发与利用。

(二)开展民俗文化旅游周活动,促进我省优秀民俗文化的弘扬和发展。全省每年举办一次民俗文化旅游周活动,各市可以根据当地特点开展相应活动。邀请吉林省内非物质文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省内民俗文化旅游研究专家学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部分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代表参加旅游周活动。在活动期间,开办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论坛,为搜集、整理、研究、抢救和保护民俗文化搭建平台。

(三)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知识的普及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建议省电视台开办民俗文化专栏节目,介绍省内各类民俗文化的历史和现状,如集安高句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延边敦化的满清皇室发祥地,正在建设的清始祖纪念馆,珲春满族杨泡乡保留的传统民间剪纸艺术,历史悠久的吉林乌拉街满族乡,蒙古族文化底蕴深厚的前郭查干湖风景区等。反映各民族的传统习俗和文化传承,展示我国民俗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成果。通过这些宣传,使大家更多地了解民俗文化历史,树立全民保护民俗文化的意识,促进我省地方民俗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建造大型少数民族博物馆。在吉林乌拉街满族乡建设大型满族博物馆,收集散落在民间清代文物和满族民俗实物。如满族服饰、鞍具、渔具、神器、神偶等。修缮清代和满族的古建筑。在延边的龙井东盛勇建设包括朝鲜族民族博物馆、民俗馆、民俗研究所等在内的文化设施,展示朝鲜族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