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6 16:46:32
作者:王天戈
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是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后,在继续强化现有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应该重点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10年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业实现销售收入2550亿元,同比增长18.6%,已经与汽车、石化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
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仅可以解决传统农业产业链条短、效益低的问题,而且还能够较好地起到开拓市场、创新科技、转化产品、衔接产销、带动农户增收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农民、衔接产销、建设基地,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确保农产品加工企业有稳定的基地,而龙头企业确保农民在加入产业化经营后真正获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大省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但目前从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国内的布局看并不合理。农产品销区布置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转化企业。从区域经济构成看,销区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本地原料采购比重极小,而大量的原料需从产区长途运输,有的产品还要重返产区,增加了成本、占用了宝贵的交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在农产品加工业区域布局调整上坚持科学、节能、环保、可持续的理念。国家大力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压缩销区加工项目,严格控制原料与成品逆向流动的产业布局。
二是建议国家针对农产品主产区财力不足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基地、开发市场、培育品牌,同时在税收减免、项目审批、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三是建议国家对主产区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饲料企业借鉴“2009年下半年,国家对主产区玉米加工企业收储、定向销售玉米每吨由中央财政补贴150元”的做法,给予补贴收购政策。有利于调动产区企业入市收粮的积极性,从政策上推动产区和销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的调整。
四是建议国家加大对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在惠农政策补贴、承建有关项目、金融服务创新、技能培训等方面向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扶持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辐射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