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精神,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确保林业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并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10-2012年,主要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产业振兴做出的部署和指导。

按照《规划》的目标积极调整与实施,我国林业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将得到提升,产业内部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也是政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

一、建议国家下放相关工作审批管理权限。吉林省不仅是国家重点林业省份,也是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主要产区和重要出口省份之一。特别是近年末,随着野生动植物养殖、培植和加工业的迅速发展,使办理进出口工作量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异地跨省办理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特别是特殊产品如松茸出口,异地办理耽误了货物的出口时限,严重影响了出口创汇。因此,请国家林业局设立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驻长春办事处,并将梅花鹿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红松籽仁和松茸出口的行政许可证发放权限下放给吉林省。

二、建议国家加大东北虎保护方面的投资。全国东北虎数量在20头左右,在吉林省境内有10头以上,多年来,特别近几年吉林省针对东北虎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宣传,强化了国际合作,健全了保护措施,使其种群得到恢复和发展。但由于财力有限,对东北虎保护的基础设施不适应保护的发展需要,如廊道的建设、科学研究等投入严重不足。请国家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东北虎保护的投入力度,有效保护东北虎这一濒危物种。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金投入,有效保护吉林物种资源的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