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梅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的增长,机动车停车难成为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有愈演愈劣的趋势。仅以长春市为例,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日趋突出,严重影响了交通道路通行,也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

一、停车难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商业繁华地区停车难。在长春市的同志街、红旗街、桂林路等繁华商业区周边,普遍存在公共停车泊位不足,停车需求与供给矛盾巨大的问题。在上述地区的周边支路、小巷、甚至次干路都存在车辆占道停放问题,许多道路实际上已成为全天的停车场,不但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也造成周边路网的微循环系统不畅。

(二)公共单位停车难。许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人流、车辆来往较大的公共性单位因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不足或已建成的配建停车场被改建和挪用,直接把停车的负担推向社会,造成社会共同停车资源的紧张,尤其是加剧了路内停车的紧张,影响道路的行车秩序,削减了道路的通行能力。表现比较突出的有省医院、中医院、重庆路周边商场等单位和地区。

(三)学校门前停车难。东北师大附小、吉大附中等许多中小学因建设年代较早,园区内无停车场规划,或考虑学生安全,禁止车辆入校,造成上、下学时间大量接送学生车辆在校园周边道路停放,形成局部路段的交通瓶颈。

(四)住宅小区停车难。一些新建的住宅小区因配建停车场不足或停车收费较高,致使居民车辆在小区周边道路占道停放,尤其是夜间占道停车现象特别突出。一些小区高峰时段,车辆进不去、出不来,车辆拥堵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消防车都进不去,一旦出现险情,后果不堪设想。

二、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停车场配建审批制度。我省目前在停车产业方面的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关于静态交通的法规很少。要通过立法、行政命令等手段,提高公共配建停车场的机动车配建标准,对大型建设项目用地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对违规改变停车场使用用途或缩减停车场配建面积等行为进行查处。要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在该项监督和审查工作的权力,避免监督和审批工作流于形式。

(二)重视停车场规划建设。政府要遵循布局合理、满足需求、保留用地、落实地域的原则,科学规划,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及城市发展规划,保证城市停车发展的必要空间,满足未来的交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已经建成的居住小区和老城区,政府应该鼓励物业公司建立体停车场。由于建设停车场所需资金巨大,政府应鼓励民间投资兴建有偿停车场,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可以大力发展停车楼式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一管理,理顺收费。借鉴国外缓解停车难的先进经验,依靠经济杠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成立市一级的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颁布全市停车场收费办法。全市按照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审批、收费、使用进行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中要体现方便价高的原则,提高占路停车收费标准,以减少占路停车行为;降低非道路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吸引机动车停车;不同地段的停车费用,按地级差价不同,收费也不应相同。改变占道停车场以往的按次收费为计时收费,以加快停车位的周转。

(四)规划开发多种形式的停车场站。应该学习香港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地铁建设、商业区开发、绿地规划等同时,研究建设地面、地下的公交、出租乘降站,使公交、出租车辆直接进入地铁站、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真正实现零距离购物或换乘,减少地面的人流和停车负担。

(五)在行政审批中增加停车场审查项目。对于餐饮娱乐、商业门市、经营公司等办理工商许可等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当增加停车场地的审查内容,对于无停车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不予审批,尤其是物流公司,无堆货场地、停车场地的坚决予以取缔。

(六)建立停车诱导系统。建立完善的城市停车体系,就要建立完善的电子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可以向机动车驾驶人实时提供停车场(库)的泊车容量及泊位信息,缩短寻找停车场停车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