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同时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已承担起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全球范围看,气候变暖、能源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要求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以缓解气候、能源和贫困等众多相互交织的问题,林业因此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从国内来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决策部署,赋予了林业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应对气候变化、解决“三农”问题四项重大使命。明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并提出了林业具有巨大的生态、碳汇、经济、社会、文化五大功能。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把森林覆盖率和蓄积增长作为约束性指标,标志着林业“双增目标”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可以预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林业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林业必将肩负更加光荣的使命、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

第一,促进绿色增长,必须发挥林业的重要作用。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已把绿色增长确定为大会的主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各国要促进绿色增长,以修复支撑全球经济的自然生态系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绿色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增长,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承载能力,需要绿色的资源能源支撑经济发展。胡锦涛主席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讲话中指出,森林在推动绿色增长中具有重要功能,明确要求高度重视林业在实现绿色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再次重申:“中国将继续加快林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为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充分发挥林业的特殊作用。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国际社会正在为此作出不懈努力,想方设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阶段,二氧化碳排放量将长期保持较高水平,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且大多处于中幼林阶段,提高质量、增加碳汇的潜力很大,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在发展经济与减少排放的双重压力下,必须继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如期实现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全面提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三,扩大国内需求,必须充分发挥林业的拉动作用。目前,我国城乡发展差距仍然很大,农村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普遍偏低,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困难在农村,巨大潜力在农民。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40亿立方米森林资源确权到户,让农民获得了价值2万多亿元的家庭财产,并获得了27亿多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许多农民通过经营山林实现发家致富的愿望后,一方面纷纷购置家电、汽车、房产等逐步改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纷纷购置大量林业生产资料,用于扩大林业再生产,有力地提升了农村消费能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如果依靠科技进步和农民精耕细作,将我国林地亩均产出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与耕地相当的1000元,仅27亿亩集体林地产值就可高达2.7万亿元,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将会进一步提高,极大地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四,加强扶贫开发,必须充分发挥林业的关键作用。我国现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496个在山区,全国56%的人口集中在山区。山区森林面积占全国的90%,分布着6000多种经济植物、多种可利用野生动物和丰富的森林景观,开发潜力巨大。近年来,许多山区通过大力发展林业,农民林业收入已占到纯收入的60%以上,成为就业增收的主要来源。《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到2015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要比2010年底增加1.5个百分点,力争实现1户1项增收项目;到2020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要比2010年底增加3.5个百分点,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这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夺取新一轮扶贫开发新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高,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林业已不是过去单一的挖坑栽树的行业,而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性、行政性极强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急需加强中央林业行政机构建设。

建国以来,林业机构曾发生过多次变化,每次都对林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历史实践多次证明,林业的发展与机构的变化密切相关,机构强则林业兴,机构弱则林业衰。1998年机构改革后,对全国的林业机构调整产生了深刻影响。全国有11个省由林业厅变为林业局,虽然均保留了正厅级的构架,但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对宏观指导、协调和管理林业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力度,以及各地逐渐认识到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全国已有5个省相继恢复了林业厅,其他省份也有望得到恢复。

为此,建议国家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高度,将国家林业局恢复为林业部或升格为国家林业总局,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