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了整体推进、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充分利用林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发展林下经济,是全面深化林改、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兴林富民的重大举措。将农民通过改革释放出来的积极性,引导到促进资源增长、农民增收上来,坚持走一条长、中、短结合,不砍树也能致富的发展之路,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解放和发展农村林业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国家扶贫开发最有效的着力点,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战略选择。发展林下经济,是土地复合利用、集约利用的有效措施。既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林业生产力,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又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各地在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协调发展的效果已初步显现。但在发展林下经济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难题。

一是林改明晰产权后,虽然大多数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地方财政和农民能够用于林下经济发展的资金和支持手段十分有限,缺乏启动资金,并且林地主要集中在山区,这些地方普遍存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投入资金多等问题,致使林下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目前,虽然中央财政也有许多支持农业、林业发展的资金项目,但都各有侧重,不能对林下经济的发展形成合力。

二是林下经济发展是实现绿色增长,保证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当前林下经济的发展经验多来自于基层的直接实践,缺乏科学的论证、总结和提高,典型示范普及不够。同时,林下经济的发展,涉及林地的科学利用与保护,涉及相关经营对象或产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涉及产品进入的渠道建设,要做大做强这一产业应有专门的力量组织推进。

以上问题迫切需要国家给予支持。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中央财政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破解农民融资难题。通过整合发展改革、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扶贫、移民等相关资金,重点加大对林下经济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专项资金将直接用于奖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科技支持、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林下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同时,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要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引导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下经济的投入新机制,形成政府、金融、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二、建议中央投资建设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引领全国林下经济快速有序发展。选择在交通便利、林农居住相对集中、林业产业相对集中、基地起步良好、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可以大规模发展林下经济、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地方,由中央投资建立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集中发展1-2个林下产业项目,实现林上林下同步利用。在基地建设规模上,每个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万亩,并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在组织体系上,要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体制;在建设模式上,立足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总结出一个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以实现林下经济国家示范基地的普适性、推广性、带动性。

通过基地建设加快实施优势林下经济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提高优势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并通过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全国的林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