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成杰

现在各地、市、县、城镇及各等级公路都设置了大量监控设备,但有部分限速定值低,许多人员稀少的路段也限速在40迈,至使车辆难以正常行驶,交管部门设限速监控的目的应该是保障行人与车辆的安全,而不是以罚款为目的, 交管部门应改进和加强限速管理,推行“电子警察”“阳光执法”。

解决的办法:

1、公安交警部门对全省的道路限速标志应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从满足道路安全、通过功能的需求角度出发,取消或调整设置不合理的限速标志,确保限速标志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2、交管部门在新设限速数额时,应在当地召开听证会及做民意调查。

3、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电话,并广而告之。建议对司机反响强烈的某些限速路段适当提高限速标准,减少无意识违章率,设置醒目标志,加大宣传力度,以警示驾驶员,降低违章率,切实改变逢车必罚的不正常状况。

4、严格执行测速执法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测速设备定期送法定机构检验合格,执法时必须携带检验合格证书或复印件。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有效期的,一律不准用于执法。

5、尽量减少使用流动电子警察进行测速,确实需要使用的,应一律使用警车公开测速,并设立明显的测速告示牌,实行人性化执法,以教育引导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