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医改实践中,吉林省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创新性提出建立医疗急救、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大病救治、医改信息化管理、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等公共卫生六大体系建设(简称六大体系),并将其纳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在逐项组织实施。

一、吉林省创建六大体系的起因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吉林省从着眼落实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结合省政府民生实事中的医疗卫生问题,深入分析总结了长期以来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一是院前急救能力不足,大量的急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基本空白。许多患者尤其是偏远农村和山区的群众,因为突发急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付出沉重代价。二是重大疫情暴发时卫生应急能力不足,一旦爆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如果不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后果不堪设想。三是传染病疫情发生后防治能力薄弱,许多传染病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不少地方的传染病流行漫延不仅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和生活,而且成为流动的传染源,严重地威胁着群众健康安全。四是由于看大病难、看大病贵,导致部分家庭因病致贫、返贫。五是大量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分散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各部门又分别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各系统彼此无法连通,各自成为信息孤岛,使用效率低下,重复建设严重,造成很大的浪费。六是伴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需要及时、快捷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作为支持。为此,我省提出了建设公共卫生六大体系的战略构想。

二、六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六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本着“整合资源,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二五”末要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六大体系。这项建设既是医改项目的整合,也是医改目标的延伸。吉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建立“六大体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完善建设方案,解决建设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努力保障体系建设质量和进度。重点开展了公共卫生六大体系各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初步核定了2600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都开展了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并在陆续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吉林省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方案》,着重提升农村医疗急救水平,开展了全省790家乡镇卫生院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配备工作,截至2012年底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正在规划筹备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省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建设。

二是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移动指挥平台建设,投入专项资金387万元,完成了吉林省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招标工作,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多渠道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全方位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三是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省级疾控机构食品检测和艾滋病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专项经费0.5亿元,在9个县开展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加强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布病、炭疽等法定传染病日监测工作,加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一直控制在全国低流行省份。

四是加强大病救治体系建设。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76号)文件,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优先解决医疗费用高、患者负担重的疾病和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通过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及额度、建立全省统筹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民政救助力度、降低医疗费用和成本、建立大病救治基金等多渠道,不断提高大病救治水平。

五是加强全省医改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吉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信息化总体规划方案(2012-2020年)》,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监管的全省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医保、财政、民政、药监、工信等部门业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省级医改信息平台,并与卫生部(3521-2工程)、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疾控中心(CDC)数据中心对接,实现各类国家级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近期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医保、新农合、民政救助、大病保险信息子系统整合并升级,信息化试点城市建设等工作。

六是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建设,建立省级“五统一”集中管理模式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网络。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使用。

三、基于以上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六大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需要一些列配套政策作为基础,建议国家将吉林省作为深化医改六大体系建设试点省份,予以特殊政策倾斜,允许先行先试,帮助制定体系运行规范和工作标准,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保障我省六大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