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多年来由于只用不治,只排不理,造成渤海海域污染越来越严重,有惊呼:10年后,渤海将变成“死海”。即使现在再不向渤海排放一滴污水,单靠自然水体交换来恢复成净海,也得需要200年。

据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近期检测,渤海湾是我国海域生态环境被破坏最为严重的海域,对渤海沿区112个入海排污口监测,81%违规超标,年陆地污水排入海量约有56.8亿吨,占全国入海排污水的1/5;与此同时陆地排污物每年入海量216万吨,占全国的8.5%。致使岸海区域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疆域面积居高不下,一直维持在5000余平方公里之广。渤海近岸污染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生物资源锐减,排污口区域几乎生物无存。据检测到排污的持久性和剧毒性,直接涉及海洋生态安全,倾入海域的有毒害的化学制品经析解后有的可直接通过食物生物链进人体,损害公众健康,危及生命安全。

与有关监测部门和专家调研了解到,环渤海近海域陆地地区有辽宁省、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入海较大河流流域有辽海、海河、黄河。该海域陆地区域工业发达,人口稠密,陆地生态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和生活垃圾,农药、化肥等超量流失,任意排放入海随处可见。据专家测算,每年有几十亿吨的工业、生活、市政污水和上百亿立方米的河流经流区域将上百万吨的污染物无节制地排放入海。这种严重污染的状态越演越烈,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更不能熟视无睹。应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认真把渤海湾的污染加以认真整治,已是迫在眉睫了。 

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海湾各省市决策者要认识到渤海湾海域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这已经危及到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不可再掉以轻心。认真组织形成一个权威性的“整治渤海湾海域污染的协调委员会”认真地把治理渤海湾海域污染工作纳入综合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组织联合调研组对区域内的陆地和海域上污染情况摸清摸透,把上百个监测点的工作抓深抓细,提出污染的状况和情况分析,特别对重点污染区域污染源要摸清摸准,具体调查清楚污染的污源的过程和影响,提供决策分析的资料。

三、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环保和城管部门共同研究整治污染的具体规划和相关的治理政策。对于“谁污染,谁交钱”的做法应商榷,环境污染损失只是用钱是换不回来的,关键要有具体的防治措施和科学方法,落实具体设备和设施的使用。

四、认真以《环保法》监督检查,全面测查渤海湾海域及其沿海陆地的排污情况提出治理办法及规划,有些条款要刚性 执行,有些“以罚代治”的办法,无效的应改为刚性治理,限时限地整治,并改后检测评估,对不合格绝不可再姑息放任。

五、整治环境污染必须加大科研技术的投入,如垃圾的处理技术,分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尽快研究推广相应的选推  技术方法;如污水排放的技术,特别对化工厂,造纸厂和纺织、冶炼、煤碳、橡胶生产及至一些有重金属的机电产品生产过程都应有专门的防污技术措施和设施应用,提出具体的处理使用办法,该强行执行的就要坚决,该投入的设施就要监督使用。

六、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汇同有关执法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搞联合调研,各级决策部门和相关领导者要重视渤海海域治污工作的落实,要年年有整治措施,年年有整治方法,年年有整治指标,年年有整治检测结果。连抓数年,相信还一个渤海湾清新的面目还是有希望的。

以上仅供研究渤海海域污染治理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