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1 14:12:50
作者:陈一卉
11月5日早上8:00,接到朋友的信息说她被刀伤,还说让我别给她打电话、发信息,我被吓的当时就没了主意,不都说有事找警察帮忙吗?我就以最快的速度拿着我好朋友家的钥匙去找南湖新村派出所民警,希望民警能陪我一起去朋友家看一眼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到了派出所后,接待的民警态度超级差,我说想去我朋友家看看发生什么事,而且我手里有钥匙但是不敢自己去,怕出事,那民警告诉我,要报警得找我朋友的直系亲属,要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还不算,他还说这点小事也来找警察,我们一天忙的要死,哪有时间管你这点小事,我说,那你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等到我被砍了,或者出现类似的事情你们才管?那你们民警是干什么的?巡逻车是干什么的?因为他说话声比较大,而且一点耐心烦都没有,我本来就着急,嗓门也跟着大起来,他就老横的和我说,别和我喊,喊什么喊,我们就不去,去不了。我当时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原来有朋友和我说,去派出所办事的时候民警态度差我还不信,这回我信了,基层民警作为与老百姓接触最密切的警察种类之一,难道就是这么对待老百姓的吗?
通过以上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我认为,这样的事情直接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直接影响公安队伍形象,必须加强新时期基层民警服务意识。我建议:一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制,对执法过错,执法态度不佳导致的有效投诉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应在各服务“窗口”单位放置了意见箱和意见簿,通过办事人员对民警及工作人员的态度及服务质量进行评比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不足,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