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1 14:46:26
作者:蔡青松
近日由于工作原因,连续走访了房屋公积金、社保局、医保局等基本社会保障部门。其中大部分职能部门都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发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局面临如下执法困境。
在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旁边窗口一个中年女士与窗口服务人员有些争执。这位女士是一名私企工人,单位没有给她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她向长春市医疗保险局求助维权。但该局该窗口人员说“女士您去找社保局投诉你们单位吧,我们是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拿违规单位也没有办法,实在不行你就去法院告你们单位,反正这事和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是你们单位和你个人的问题”。。。。。。
我听后简直一头雾水,这哪里是在为民解忧呀?本该医保局管的欠缴医保的事竟让给支到社保局去了,甚至直接上交矛盾,变成民事诉讼。况且这还是在省两会期间!
不过细想想这位工作人员虽然言语欠妥,但也正反映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局的执法尴尬。没有权利自然没有义务和职责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漏洞恰好给无良的私企老板和少部分国企、外企以可乘之机。普通劳动者一旦遇到此种欠缴、漏缴医保费的情况,合法维权之路该如何实现?这社会医疗保险一旦出险实在是没有保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