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劲松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船营区解放中路珲春街站桩附近的水果超市经常使用高音喇叭不断叫买,或者不断高音播放乐曲吸引顾客,尤其是每逢下班后休息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更是变本加厉,方圆100多米都能听见。这种高分贝的噪声严重破坏了周围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居民家中有病人、老人和孕妇的更是苦不堪言;特别是周围还有新东方培训学校、跟我学培训学校、济群培训学校、船营区第十一小学校等多所教学培训机构,广大师生都深受其害。

噪声污染与空气污染等其他环境污染一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人们的生活秩序,令人深恶痛绝。而且,噪声污染扰民更容易引起人们的烦躁情绪,引发人们对社会的不满、对政府的不满,增加了不安定因素,人民群众对噪声扰民现象意见很大、反响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建议: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环保、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治理噪声污染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日常监管,特别是下班后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监管,接到群众的噪声扰民举报后要立即处理,绝不能拖延推委。

二、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群众反响强烈的噪声污染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制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还人民群众安静、文明、祥和的生活环境;信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对接到群众噪声扰民举报后拖延推委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加大追究责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