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一卉   

我8月8日去长春朝阳区婚姻登记处(湖西路和延安大路交汇处市民服务大厦里面3楼)办理的结婚登记,人非常多,下午13:40到婚姻登记处的时候,排号126号,但是上午排号60多的,还没有登记完,复印身份证和户口本也排队,拍照也排队,人多排队很正常,复印的时候要我6元钱,照相的时候要我20元钱,还告诉我只有在那照的照片才能贴在结婚证上,我要发票的时候还没有发票,领证9元钱,之后颁发证件的时候还要40做纪念卡,我和我老公以为都交了那咱们也别那么事了,就跟着大家一起交了,还有四张颁发证件的时候照的照片,一张15元钱,四张就是60元钱,但是前三张我实在觉得不好看,就硬没要,他们才说可以不要,不要就不要,就删了,态度也不是很好,我们2个人完事之后就回家了,也没多想什么。

8月26日我一个最好的朋友也和她老公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去的长春宽城区婚姻登记处,但是我朋友从进去到出来,一共才花了9元钱,包括照相、复印等一系列业务办理,我才去网上查了下,原来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处除了结婚证的工本费9元以外不允许乱收费,所以我想建议有关部门管一下朝阳区婚姻登记处的这种乱收费问题,政府部门明目张胆的就不遵守国家法律,那还怎么给老百姓做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