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林宏

一、法院执法错误

2006年几百户人家在开发商五证俱全的情况下购买了“中大”房产,不久传出我们的房产被省高院查封,追问结果是开发商欠银行贷款。根据法律条文,法院无权也不应该查封百姓合法财产。我们找到高院,高院却说不知道,并把百姓置于森严大门之外,拒不接见。经过多次交涉才告知我们,此等早已转交宽城区法院。为什么高院不经调研久断然决策?百姓损失由谁负责?

二、于是我们又到宽城区法院,不是张三不在就是李四没来,百姓无奈,找到相关事件副院长(男)张某,张某正在张哥、李哥的不停电话联络吃请事情,并推卸责任,让我们再找别人。于是我们又找到副院长(女)齐某,结果齐某与此事的来龙去脉接不上茬,一味咬唔,我们只好把相关材料给她让她了解。过二周后我们又去齐某处谈,齐某仍不知所云,但谎称材料已看过,结果百姓从办公桌上抽出材料袋发现,材料根本就没启封。齐某如此说谎,如此不负责,如此不懂法理,是如何爬到如此位置的?

三、百姓愤怒之余找到了正院长肖某,肖某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批评下属二位院长说:“这是你们重大失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让百姓跑了3年?”(这是我们再门外听到的)法院还是有好人啊,在此感谢肖院长!

四、事后百姓吴某说,当初法院收了她五万元人民币(吴某为了急事想要快点拿回自己的房产不得已而为之)。法院执法人员不仅不作为,乱作为,还渎职,随意接受贿赂,该当何罪?是个别事例还是普遍事例?

五、事情经过4年,仅仅为百姓退回了原房款,房价已涨,老百姓损失惨重!本是开发商与银行的矛盾,受难的却是百姓。至今开发商却逍遥法外。请问各级相关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享受纳税人血汗钱,却践踏百姓,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该当何论?政府与司法人员是如何各司其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