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3 11:08:27
作者:郑林宏
几个月之前,顶层楼1101还没卖出去,1001业主也尚未装修,经过严冬,积雪融化,两家北阳台已经漏水,报告给物业,物业管家嘴上答应,但行动迟缓,一周后找来施工单位简单处理一下。一个月之前,经过一周左右的雨季,楼上流水渗入楼下,此时1101已装封南北阳台窗户,楼下1001已装修完毕,被雨水渗透。再次找物业,再次延误一周后,来了一次施工方所谓工程师,此位工程师只浏览了一下两家室内北阳台,就下结论说是“自家封阳台造成的”转身而逃。又过几天,又来了一位维修人员也只粗略看一下就下结论“这与我们维修人员无关”悄然离去。此时楼上1101户主已私自找几位专业人员,在业主再三催促下同意打开顶层露天阳台,发现是顶层阳台防水没做好。又过两天,维修工做了一次不太令人满意的防水补修。之后找地产负责人谈此事,地产负责人仍不正视事实,硬说“封阳台漏水,有合同,有协议,不给赔偿,自负责任”。如此简单之事却前后历行一个月,至今仍未有结论。
我们的感受
同是房地产工作人员,肩负着不同的职责,对同一件小事的处理,口径却同出一辙,竟然众口一词,真乃天衣无缝。后经了解,他们彼此之间互相推诿,目的却是一致:害怕承担责任。
如果是害怕承担责任还情有可原,关键是竟然掩耳盗铃。它能瞒天过海?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信”这一名声在外的国企竟然豢养了一大批如此品性不端、行为不良、不思进取、揽过推功、嫁祸于人、不学无术之辈?“中信”不“诚信”,可以理解点!
我们的疑惑:
我们房地产企业的体制都是这样吗?这种僵化的机制如何能使人们安居乐业?这种腐朽的体制怎能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使太空现象司空见惯,我们百姓怎么办?为什么非要打官司?为什么非要逼迫百姓无路可走?难道这不是滋生动乱的土壤吗?我们不断地学习十八大,不断地思索,可是百思而不解……
请问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这是为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是谁在不作为或在乱作为?追责机制在哪里?
请求政府开设专题班,让我们学习开眼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