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宗楠、王立芬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两个“决定”以立法是方式,集中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反映了我们海外华人、华侨的共同心声。它对引领中华民族儿女铭记历史,守望和平,凝聚民心,开创未来,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作为旅居日本的台胞,我们表示坚决拥护。

为了更好地体现国家和人们的意志,提升两个“决定”的立法层次,发挥两个“决定”的应有作用.并有利于对以安培为代表的日本极右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两个“决议”,以适当的方式提交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予以追认,或作出相应“决议”。

二、请台盟中央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名在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全会上,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上述两个“决定”发表郑重声明,予以坚决支持。

三、在每年举行的全国性“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活动时,请国家领导人与全国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一道参加纪念、公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