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丽娜

6月18日应老同学邀请,去她家倾听她两个月来的不幸遭遇:

同学方某是吉大计算机学院老师,二个月前因心脏病入中日医院,住院期间顺便做了身体检查。当做胃镜时,医生说,“你知道你是怎么来的吗?我的病人有的是……”生硬地操作起来(患者应侧卧,双腿屈弯,但她则是双腿直伸,仰卧)一瞬间肚子鼓得比篮球还大,又用仪器向右、左两肋捅去,患者疼痛难忍,医生扬长而去。做肠镜时,医生开始比较温柔,但中途当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态度立刻生硬起来,操作中痛的患者天昏地暗,(只作2—3分钟,常规操作20分钟左右)匆忙离去。之后护士让患者自己把没贴任何标签,没做任何封护的半小时液体送到检查室,再之后,化验单出来了,面对结论,惊诧无比,因为患者并没有胃病,而检查单却写出癌症病人的论断。再出院清单中又发现自己胃部已被火检(按规则,火检类的检查应事先通知患者,丙类药也应征求患者同意方可使用),而这些患者却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疗养,患者气愤之余,把自己被愚弄被践踏的过程在网上发给了医院院长,始终不见回应。于是又去找到医院的医务科反应情况,相关人员不懂起码的医学知识,经调查是花钱买到的职位。他说三天后听电话,患者在家等了若干个三天,40天后,患者又一次来到医院。

此次,我陪同学来到中日友好医院。医院办公楼,规模好大!记不住有几层楼,但我们从一楼走到四楼,走廊的南北两侧大约各有十个门,这样算来仅仅办公室就有百十来个,工作时间内,很多办公室都不见人影。

当我们来到纪检部门时,纪检一位女士听完情况后让我们到医务科,医务科的接待员就是上次敷衍患者的人。当问起为什么说话不算话时,他无言以对,操作了一下手机,接着说让我们等一下。32分钟之后,不见人影,我们正要走出办公室寻人时,发现他在门口侧耳倾听。气愤之余,又来了一位青年接待员,态度较温和,当我们认为问题两次反映给同一人,工作人员应该有笔录,不应再次重复讲话,以免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第二个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找到工作薄,只好再次复述事件经过。他告诉患者,二天之后回电话。

电话内容:经党委决定,医生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如果有任何不符合患者意见,患者可到其它医院另行检查。本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此电话前一天,院方(网上两封给院长的信)回了一个电话:院方已对二位医生进行教育,并停发五月份的奖金。表示歉意!敬请原谅!

以上事实只是概述,详情只有听当事人细述才会万分惊诧。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党的十八大《决定》提出的内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民生领域提出的一系列方向性的指导性意见。在当前发展的新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民生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现代民生观的核心。必须改变以往“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的思维方式,尊重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同学方某因患病一事同时受到来自医院上下左右各领域各阶层的蹂躏、践踏,事实上患者方某被剥夺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谁剥夺了她的四权?是中日联谊医院!中日友好联谊医院这种残忍作为与当年日寇侵华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如出一辙,区别只有一点:中国医生对中国患者下毒手!如果我没有此次见闻,也许还会停留在以往肤浅的认识上:见钱眼开、利益驱使而然。但进一步思维:当年与今日的日本统治集团部是仍然霸气十足,践踏规则,为己私利无所不为吗?今日的中日联谊医院对同胞如此冷漠、残忍,是天使还是人渣?这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为什么“官官相护”?为什么把患者当成运动员脚下的皮球任意踢来传去?为什么投诉无门?为什么简单的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十万个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回归一句话:人权是人作为人,基于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之上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基于人的自然属性之上的权利即为生存权和发展权;基于社会属性之上的权利即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分享;发展不是为了一小撮人,发展不是依靠少数人,发展的成功也不能只有少数人分享。

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者必须有断腕的勇气,而医疗改革势在必行。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不要只想祖国给了我什么,而要时刻扪心自问:我为祖国做了什么??!

中日友好联谊医院的医生们、办公室人员、各级领导此时此刻是怎么想的又是如何做的?最终是否象人们所说:水泼不进,针插不进?医患官司,赢家永远是医院?

省市领导是否了解下情?准备如何进行医疗改革?前景如何?是否象人们所想换汤不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