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3 17:09:22
作者:蔡青松
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早晨8点多收到一条来自1069000796888短信“您尾号XXXX的账户于2015年10月7日01:13支出10元,余额XX元。摘要:主机。”刚收到这条短信时还以为是诈骗短信一类的,虽觉得很奇怪但也没有理会,因为笔者凌晨01:13时还在睡觉根本没有任何网上或者去银行柜台和ATM上支出任何费用。直到10月11日去该国有城市商业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打印近期账单,才确认
这10元钱的的确确是被扣掉了,收费名目是银行卡年费。
我当时就又向该行工作人员咨询,也恰好是这个工作人员正是去年给我办理这张银行借记卡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为了完成银行的任务,我们银行确实有免年费的优惠规定。但只是免这张卡第一年的年费,您是2014年6月在我这办的这张卡,扣费节点是每年的9月30日,而恰好现在是国庆假期,所以系统显示的扣款时间是在10月7号凌晨,虽然短信上未显示扣费原因但确实扣掉的是10元钱年费”。听后,我又说明我记得去年国家有一个规定是自2014年8月1日起商业银行应为客户在该行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按照这个规定的话,我这张卡就不该收取年费。该工作人员又解释国家确实出台了这个规定,但该行的系统没有那么先进,不会自动给该规定施行之前办理的账户免年费,而且就是该规定施行之后办理的卡也要由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银行窗口申请的。“所以您还是得到我行的窗口申请,先生这次您来了我们这就为您办理,但很抱歉系统已经收取的年费是不能退的”。虽然我对这名亲自向我推销“免年费”并为我开卡的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满意,并且有种被欺骗甚至觉得这银行怎么“翻脸不认账”的感觉,但也确实觉得她代表银行给我的答复和解释在道理上还是说得通的,确实是我自己“没有在银行窗口柜台申请免收年费”所以我也只能自认疏忽,办理完其他业务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总觉得我这样注意时事新闻的人怎么能犯这样的过错呢?我就较真起来开始在网上搜索相关的规定:2014年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研究完后我终于“输”的心服口服,我对银行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政策的能力无比佩服:这么看来该银行工作人员的做法和相关解释确实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谁让你不申请,你不申请免年费,银行怎么给你免年费......”我头脑中不断循环往复的闪现这几句话来教育自己。
可细想一下银行和所有商家不都是说“顾客是上帝吗?”,规定虽是规定,但死死固守规定的最低底线不放,是否真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以这种并不“厚道”的拼命“吸储、揽储”后翻脸“不认账”似的服务最终立于不败之地却是另一个问题。更何况各国有银行业界种种“司空见惯”式的收费项目也让百姓一直诟病。入世后国外商业银行过度保护期的逐步解禁,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外金融形势如此恶劣,再加上近两年支付宝、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的风生水起,传统国有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国字号的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着收益下降、产品、月服务成本增加、产品、服务过剩的发展困局。这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较互联网金融兴起前的明显减少。而在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的开始实施,伴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间的竞争将趋于白热化,银行业格局预计将有重大调整。所以如果城市国有商业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仍然追逐小利(当然虽然对每个人每个账户的10元钱年费是小但聚少成多对国有商业银行可是“大”得很),目光短浅而不能放下身段以人为本,放眼未来的话,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能破产被淘汰的金身将很有可能被打破。
虽然商家逐利无可厚非,但城市国有商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金融机构毕竟还有服务社会的责任,即使是民营和外资金融机构作为社会法人也都同样承担着服务社会的义务,而以人为本正是服务社会的体现与理念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