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一卉

我婆家位于乐群街岭东路的平房已经被政府拆迁,但是经历了其中过程的我感慨良多,我认为政府委托开发商在实施这次拆迁中存在了很多问题。

首先,拆迁中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房照和没房照应该给多少平房子或者是给多少钱,虽然有粗略的规定,但是在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也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单位。

其次,拆迁中大家都默认谁挺到最后,谁给的多,所以很多家都不愿意拆迁不愿意走,先走的就很不合适,后走的就给的很多,在我了解到的,有的没有房照的,一套不足15平米的小房子还能给2套64的,公平何在?

再次,政府委托开发商进行拆迁,应该在拆迁过程中公开透明,各家多少平房屋给了多少平楼房,不应该欺瞒大家,甚至欺骗其他的拆迁户。

最后,我希望能有一套完善的拆迁法,包括完善的实施细则,在拆迁过程中起到作用,不要说谁家门子硬给的就多,谁家没人就该得的得不到,在今后的政府拆迁中能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做到让拆迁户人人心服、口服,也为更好的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