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0 16:09:29
作者:雷献禾
近几年,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层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包括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两个问题。对此,人们忧心忡忡、议论纷纷,老百姓怨声载道、愤愤不平,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极大重视和警惕,并认真、果断且妥善地加以解决。
据了解,截止2007年底,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五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部分具有副高职称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虽经过三年调整,较高的也刚过1000元,仅相当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清洁工的一半。
据报载,2007年初,在上海有一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吕胜美)的养老金为2006元,这已经是同级别高工中的中上水平。而上海某民主党派机关普通司机的退休费为2550多元。两者相差544元。
另据最近的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超过合理限度。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1182.5元)的7.2倍。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
当前,群众反映最大的是电信、电力、铁路运输、自来水等行业,政府控制着大量资源,进入门槛很高,通过行政力量进行垄断经营,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这些行业中的员工享受垄断利润,获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几倍的收入。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和管理层面的畸高收入造成了居民之间非市场因素的收入差距拉大。
出现上述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因素也很多 。其中既有企业养老金的计发,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上存在的制度层面的差异问题;也有我国目前现行的税制安排上,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税收本应起的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此外,行政垄断的存在,也造成了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平等。
面对收入分配不公的严重社会问题,我认为必须从深化改革入手,特别是要在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推进政府体制改革,避免行政权力转化成不平等收入;完善以税收为主的收入再分配制度; 促进机会均等,避免机会不平等带来的收入不平等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为低收入者提供“低保” 。此外,对那些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垄断企业,也应该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机制,规范收入分配行为,完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其实,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认真解决的迫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