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林宏

在自由大路上(北方市场、中日联谊医院)人流密集处以及在中东大市场与东环城路交汇处建人行高架桥(天桥)

在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上。通过一定程序的讨论或决策机制形成共识,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划。但还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尽管开放或决策理念正在被我们的社会管理部门逐渐认可,但关门研究、闭门决策的惯性仍然存在。比如去年建成的亚泰大街天桥(繁荣路与南湖大路这段)就是以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为代价建立起来的。

为什么在出现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才操作呢?为什么不事先规划、提前调研呢?为什么动作如此拖沓呢?

在诸多事关公共利益代言者的社会职能部门,由于其自身的“经济人”本性同样有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利性。允许百姓的这种理解吧。多年来,中日联谊医院、北方市场、中东大市场一带人流密集,仅靠有限的红绿灯是无法解决交通安全问题。在大力宣传交通规章制度的同时,更应人性化科学化进行社会建设。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未雨绸缪:

请在北方市场、中日联谊医院的自由大路北部设立天桥。

请在东环城路与中东大市场附近设立天桥。

不当之说,敬请见谅!(以上是我近一个月来往返此处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