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0 16:50:38
作者:蔡满华
今天在长春晚报上看到有关{华西都市报上}报道一位代姓先生在银行排队时由于内急到处找厕所,最后在实在找不到的情况下当厅方便,当保安制止时,他和保安打起来了,经派出所的调解他给保安赔了500元,但最后银行不仅让保安退给他500元,还补偿了他100元,因为银行方面表示由于他们服务设施不完善又没有相关的提示才会导致发生如此不愉快的事情。对此事我认为在我市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我市的大型公共场所大部分对卫生间和楼梯等都标注得很明确,我市更是对厕所的开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给予了市民出行极大的方便。但有些银行和一些公共场所也有对卫生间、楼梯等标注得不够明确,或者没有标明的。在我市大部分银行是没有卫生间的,这可能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但是否可以人性化一些,标明附近卫生间的大致位置或是给一个温馨提示,与人方便也与己方便,这样做更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此建议有关银行及还没有标注卫生间、楼梯等的公共场所,在事件没发生前,防患于未然,将有关的能对顾客有利的提示或是一些温暖人心的告示先贴出来,以防止发生类似成都市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