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民生问题,是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生活需要的问题。直接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准,是公众利益是否得到应有保障的直接反映。党和政府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一个举措,是对中国现实社会充分了解,保障未来发展目标实现的一大正确决策。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共十七大精神的核心之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近几年,党和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民生,认真解决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社会治安等各种民生问题,不遗余力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国务院出台了八大举措稳定市场供应,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框架基本建立。为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国家将教育资源向农村教育、困难学生和职业教育倾斜,将目前财政收入增长量的70%用于义务教育。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500亿元,前所未有。九年义务教育走向全免费,职工工资收入大幅提高,养老金连续上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扶贫解困,促进就业,推进廉租房制度等等,这一系列制度化保障的背后,是党和政府着力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显示了党中央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坚定决心。

但是,在看到成绩、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存在于有些行业、部门中的无视民生、关注民生不够、借改善民生为名行小集团利益之实的问题。有些城市的电力部门和水务部门,不顾老百姓的利益,调高城市居民的水价、电价。有线电视部门,在推广卫星数字电视上,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多的资讯选择,满足了群众对资讯更多、更好、更清晰的需求。但没有兼顾低收入群体,没有能力看卫星数字电视,而又有资讯需求这部分群众的需求,造成了许多老百姓私自安装卫星天线,广电部门不断加密阻止,用户不断解码的局面。还有,武广高铁的开通,这本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喜事,但票价涨的非常高,一等票价780元,二等票价490元。而原来行进在武汉和广州之间的普快列车的票价是130元(硬座)到390元(软卧)不等。不仅如此,铁路又将要把原京广线上武汉至广州、武汉至深圳、武汉至长沙的所有点对点普通列车渐次停运。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可能用不了多久,不再是农民工买不到票,而是买不起票。普通群众只能手握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望车兴叹。

铁路部门通过建设高速铁路,满足了相对高端旅客的舒适性需求,提高了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发展。但渐次停运普通列车就是没有考虑到铁路作为最廉价的运输工具,它有着服务公众的基本功能和职责。照顾到了高端的需求,忽视了中低端的民生。考虑了部门利益,忽视了群众利益。体现了他对不同受众提供不同服务的属性,忽视了他的公共属性。

发展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选择。一个发展中的社会需要满足不同阶层、不同水平的需求。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十年改革开放,创造了极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同时贫富差距也正在拉大,国家采取许多宏观调控手段,通过政策引导,完成对公共资源的配置,以保障对民生的基本需求。但如上文所述,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部门,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侵害了本应提供的基本民生需求。这些看起来属于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但它后面直接关联的,是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有关;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关;也与相关部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关。它反映着一定时期政府的政策导向,也直接反映着政府的价值追求和治国理念。

基于以上情况和问题,建议如下:

一 国务院组织专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现阶段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对社会生活中涉及民生最基本需求的水、电、交通、天然气、供暖等要素进行民主、科学测算,在此基础上制定国家保障民生的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微调,并向全社会公布。各地方要以国家标准为指导,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二、建立监督机制。各级人大要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在审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时,要在保障民生问题上把好关,没有执行保障民生基本标准的项目坚决不能通过。国务院要专门成立监督机构,重点监督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所制定的规划、政策、方案,所批准的项目、资金等,是否执行了保障民生的基本标准,如发现有侵占广大群众基本利益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规范和处理。

三、对外资进入较多的,涉及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要素的行业,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站在国家战略角度,严格落实保障民生的基本标准,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四、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要开通保障民生的热线和网站,更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反映的保障民生基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意见和要求,要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策和措施的调整,满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保障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五、保障民生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低于成本运行的保障项目和内容,政府应该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民生保障基金,给与适当补贴。使民生的基本需求得到永续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