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4 09:20:51
作者:李劲松
为全面了解我市志愿者工作现状,从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实践依据和理论支持,近日,吉林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中共吉林市委统战部的安排部署,深入到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城区学雷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了调研活动,共同对我市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实地察看了志愿服务工作基地,走访了部分志愿者。通过实地调研,对全市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认真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基本情况
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目前,我市共有志愿者队伍840支,注册志愿者已近17万人。从年龄结构来看,志愿者的年龄大多在20-60岁之间;从文化层次来看,志愿者大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地域分布来看,城市志愿者居多,农村志愿者较少。
志愿者工作是学雷锋活动的延续和扩展,我市坚持把服务社会作为志愿者工作的根本点、发展点和落脚点,围绕服务促和谐,维护稳定促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吉林市特色的志愿服务发展路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领导体制不断完善。
《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央文明委〔2008〕6号)下发后,中央赋予了文明办系统统筹协调志愿服务的新职能。经深入调研,我市确定了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的总体工作思路,于 2010年6月22日正式成立了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分工》等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章程》、会歌、会徽,明确联合会秘书处设在市文明办;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联合会会长,人大、政协相关市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常务副会长,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老龄办、各县(市)区常委宣传部长、各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担任副会长,市文明办主任兼任秘书长。2013年4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文明办综合处正式加挂志愿服务工作处,具体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活动开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建立后,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运行的发展轨道。
(二)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地方立法。起草了《吉林市志愿服务工作条例(草案)》,并已提请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目前,《吉林市志愿服务工作条例(草案)》已被列入全市五年立法规划,向立法保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二是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基金。经与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市财政局、市慈善总会等多方沟通和协商,盘活了原吉林市助人为乐基金,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吉林市志愿服务文明公益资金”,为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志愿者招募和管理平台。投入近10万元资金,开发建立了吉林市志愿者网上注册管理系统,实现了志愿者统一注册、志愿服务供需无缝对接、志愿服务绩效科学认定等多项功能。四是构建科学的志愿服务工作网络。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下设协会,共有县(市)区志愿者协会等地区协会11个,市直机关志愿者协会、文明单位志愿者协会、市属专业志愿服务总队等组织协会8个;协会下设服务队,共有乡(镇)街志愿服务队、高校志愿服务队等840支;服务队下设服务站,共有社区志愿服务站等2271个,全面构建了核心坚强、层级严密、覆盖面广、具有较高社会化程度的工作网络。五是建立表彰激励机制。确立了推荐表彰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表彰机制,2012年3月、2013年4月,通过市文明办把关推荐,省文明办对我市69个志愿服务组织、224名优秀志愿者进行了表彰;2013年1月,市文明办对全市11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410名优秀志愿者、60个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有效激励了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工作热情。
(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以市委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以“弘扬雷锋精神—吉林市志愿者在行动”为载体,推动志愿者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抗洪抢险和“三帮两促”、“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促发展、惠民生”等急难险重和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中,设计开展了“爱心大篷车”、“爱心大集”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动员志愿者3万多人次、募集价值近千万元的资金和物资支援灾区、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二是围绕弱势群体,服务群众。以重要节日、时间节点为契机,设计开展了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贫困家庭等系列“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为近10000多户社会弱势群体家庭送去了关爱。其中,磐石市 “关爱夕阳,助老金晖”行动、船营区的“爱心银行”、丰满区的“社区夕阳红老年快乐驿站”、市爱心救助家园的“金秋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三是围绕热点问题,服务社会。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问题,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设计开展“温情系列活动—温情候车屋、如厕也温馨、爱心便民伞”、 “让我们的道路更畅通—文明交通劝导、文明等候请排队”、“让我们的举止更文明—践行文明礼仪‘五在’(在脚下、在手上、在口中、在耳边、在心间)活动”、“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绿化龙潭山和桃源山、美化净化市容环境、保护母亲河松花江”等多项集中志愿服务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参与人数累计达20万余人次,积极引领全社会共同创造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
(四)全面建设志愿服务工作阵地。
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学雷锋社区志愿服务站的通知》,以社区固定办公场所为依托,按照八有标准(有办公地点、有负责人员、有服务队伍、有服务项目、有服务机制、有资料档案、有明显标志、有服务基地),在全市各个社区广泛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志愿服务。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岭前社区等8个市级学雷锋社区志愿服务站示范点,全面推动学雷锋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力争于2014年底前在全市所有社区普遍建立学雷锋社区志愿服务站。
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得到了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的高度肯定,亲点我市修保、刘凤英、林秘等3名优秀志愿者代表接受了中国文明网专题访谈。在全省志愿服务工作表彰大会上,吉林市志愿者联合会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标兵。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众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不尽完善。
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文明办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并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好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但目前我市只是在市文明办综合处加挂志愿服务工作处,还没有参照中央、省里的工作建制,成立专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独立机构,只是市文明办的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志愿服务的开展工作,导致志愿服务工作的推进力严重不足,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缺乏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保障公众参与志愿服务。
目前,我市还没有统一完善的志愿服务立法,导致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和社会对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激励等不明确,导致志愿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志愿者的法律地位无从确立。
(三)缺乏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的资金保障。
尽管志愿者本身都不计报酬,但志愿服务是有成本的,组织志愿者团体的日常运作、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志愿者的活动和人身保障等等,都需有必要的资金支持。但目前我市还没有将志愿服务工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金窘困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志愿服务推进力度和发展速度。
(四)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较低。
目前,我市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多数以帮贫济困、扶老助幼为主,环境和动物保护、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特殊教育、医疗保健、水土保持、危机干预等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很少,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的职业意识、素质等方面都远未达到专业化程度,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地区的差距很大。
三、工作建议
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志愿服务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志愿服务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工作要求和机构设置,健全完善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式组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我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提供保障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并扶持成立和做大做强吉林市志愿服务工作基金,为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法制和资金保障。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继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我市志愿者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大力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二是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志愿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志愿服务活动资源,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四是实行考核测评。依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吉林市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和基本遵循,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上水平。五是加强表彰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团队和优秀志愿者,进一步激发广大志愿者的工作热情。
(三)推动形成活动开展机制。
一是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突出人文关怀,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助农民工志愿服务,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二是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突出倡导文明新风,以“学雷锋、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全民健身、网络文明传播和社区志愿服务,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三是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创造“优美、怡人”的城乡生活环境为主题,大力开展普及环保知识、保护山川河流、开展植树造林等志愿服务,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四)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充分利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特别是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利用手机短信、博客、微博等现代传播方式,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制作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在重要时段刊播,在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广泛宣传和张贴,积极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