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凯歌

根据盟中央2014年调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牵头单位的具体要求,我们分别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调研,分别采用了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增值收益和制度运行情况,吉林省企业年金的总体情况,了解了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供课题牵头单位在形成调研总报告时参考。

一、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情况

(一)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情况

到2014年3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179万元,贷款总额635.58亿元,归集余额669.09亿元,贷款余额420.37亿元。
截止2012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936.44亿元,归集余额558.24亿元,贷款总额480.54亿元,贷款余额320.35亿元。2012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75.05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贷款发放107.06亿元,同比增长15%。

截止2013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137亿元,归集余额653亿元,贷款总额613亿元,贷款余额410亿元。2013年度,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9亿元,同比增长13%;全年贷款发放133亿元,同比增长24%。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44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34亿元,提取管理费用3.78亿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27亿元。

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8亿元,提取管理费用3.2亿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4.2亿元。
到目前共落实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建设贷款3.8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成本费用2012年提取管理费用3.78亿元,2013年提取3.2亿元。

2、按统计年鉴,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47.5%。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局限和问题

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2002年修订并颁布实施的,也是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唯一行政法规,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和住房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条例》的很多内容已不能适应公积金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监管体制不顺。目前公积金监管实行的是省级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的联合监管体制,没有赋予省级主管部门决策权,只赋予监督权,处于有责无权的尴尬状况,无法发挥应有作用,无法做到全省统一规范管理。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制度存在着人员组成不固定、不熟悉业务、不按时召开决策会议等弊端,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决策作用,且制定的政策也不尽相同,导致各地各自为政,政策五花八门。三是制度覆盖面窄。现行的保障对象只是针对城镇在职职工,而日益增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市无固定工作人员因无法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低贷政策。四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难。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随着累积额度的增大,存在着利息过低和贬值的现实,缴存职工利益受损,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时有发生。

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分中心”没有纳入地方统一管理。“分中心”是当年为保证制度顺利推行而保留的暂设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实现制度所设想的“四个统一”,是造成同城不同政策的根源。二是归集工作难度大。目前归集工作的难点在私营企业,主要反映在用人信息不畅通、不掌握,私营业主违规不缴,《条例》赋予的处罚力度不够,对违规行为无法形成高压严打态势。三是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城镇化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日益增多,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小于贷款和提取额,公积金管理机构在靠库存资金老本过日子,这是各地不积极放贷的重要原因。四是发生腐败案件。由于各管理中心掌握着大量的资金,再加上制度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公积金行业已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

资金运作风险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属于财政预算内资金,不按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目前在发放职工个贷和提取方面,在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和加强审核的基础上,应该没有太大风险,且制度规定了对个贷逾期无法偿还的,可由风险准备金冲抵。资金运作风险主要还是在沉淀资金存储及使用上,尤其是全省现有的236亿元沉淀资金如何做到有效监管、规范使用、保值增值,防止被挤占挪用乃至流失显得越发重要。

二、吉林省企业年金总体情况

1.企业年金基金结存的总规模;

截至2013年底,吉林省企业年金总体规模为50.1亿元。

2.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开户数;

企业开户数178户

3.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总人数;

总人数102709人

4.有条件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数及实际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数;

实际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数178户

5.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

[2014]中央级调研报告 建立新型中央公积金制度  拓展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

 

6.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中所需的管理成本费用;

2013年,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中作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需要收取受托管理费和投资管理费,共计606.54万元。

7.扩展企业年金制度覆盖率的难点和问题。

(1)企业年金制度为自愿选择参加,因此民营企业参加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大部分企业为国有企业。

(2)与基本养老相比,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无法激发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

(3)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其缴费规模小,其缴纳的管理费远远低于管理机构的服务成本,因此,管理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去服务小企业的。

以上是我们根据牵头单位调研提纲了解的相关情况,望能够对课题研究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