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青松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城乡统筹,区域共享。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还未做到垃圾分类装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即便是近年国内一些经济发达城市进行的垃圾分类处理的探索,也多是“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面临城市生态环境日益恶劣的严峻形势和现行垃圾回收再利用处理理念和技术的诸多弊端,我们认为应借鉴台湾省屏东市先进经验并探索适合大陆社会文化特点的城市垃圾分类及处理模式。

一、屏东市垃圾减量与资源回收与再生政策及具体做法

(一)统筹安排跨部门(跨领域)合作机制,引导全民积极参与

自2006年以来,屏东地方行政机构整合全部资源制定“屏东健康城市”作为施政总目标政策,而垃圾减量计划即属于“环境管理”的分组计划。

8年来屏东市地方行政机构整合当地大仁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核心智库团队,成立专门委员会进行跨部门、跨领域合作。委员会特设环境管理组管理城市垃圾处理,同时结合社区力量成立“健康社区联盟”,组建“健康城市义工大队”作为推动环保政策的种子部队,以创新模式引进社会公益团体积极参与。

社区全程参与机制。市公所以社区团体组织为核心,负责决策、规划、执行,结合各自特点发挥优势自主决定及开展社区的各项活动。

市民广泛参与机制。市公所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中非常重视市民的全程参与,在政策制定前、执行中广泛听取各阶层、各年龄、各利益相关方市民的意见、建议甚至是反对之声。

(二)全民性的社区教育宣传

屏东市从源头上开始治理垃圾分类,市公所通过其官方网站、电子媒体、电台等进行宣传,与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屏东分会合作,结合市民、社区组织等民间团体的力量安排专人深入到邻里、社区、学校进行宣传说明。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周密、详实,使得相关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众多。

(三)创新模式与民间公益团体合作进行定时定点资源分类回收

鉴于原有对外发包给商业组织的传统资源随车回收方式已面临因回收渠道多元,回收量大幅下降和若采取行政机构自行回收成本极高入不敷出等原因。在继续发出外包流标4次的艰难形势下,屏东市行政机关改变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地采取公共行政部门与民间团体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屏东分会(以下简称“慈济会”)合作的新模式。引入“垃圾分类由源头做起”、“人人动手做环保”的理念,在里长、邻长与“慈济会”人员细致周密、苦口婆心、身体力行式的说服引导下大部分市民接受了垃圾分类和定点定时回收的方式。这项事半功倍的做法在全台湾为首创。

“慈济会”将全屏东划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安排义工在每周一、二、三、五晚7点到8点在全市4区79里的100个临时资源回收站指导并协助居民进行资源分类。回收时间一过,临时站即清理并消失,不留任何垃圾杜绝以往二次分类的环境污染。

(四)餐厨垃圾再利用

餐厨垃圾是食物垃圾中最主要的一种,包括家庭、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加工下脚料(厨余)和食用残余(泔水)。餐厨垃圾具有废物与资源的双重特性,可以说是典型的“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屏东市却把这个资源重新放到了正确的地方。
当地行政机构通过社区宣传教育向全市推广环保酵素DIY(Do It Yourself的缩写,意为自己动手做)屏东市市长甚至亲自示范如何制作环保酵素。按3:1:10的比例混合各种果皮和废弃蔬菜,黑糖和水于密封容器中。经过三个月即可制成多用途环保酵素。此种酵素可抑制有害微生物促进植物生长,可以做清洁剂洗餐具、蔬果、衣服等。而且发酵过的残渣还是最佳有机肥料,无毒、无害不伤皮肤。可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是真正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办法。

(五)当地行政机构举办“环保教室”,市民“环保创作”蔚然成风

屏东市市公所以社区为单位,在各社区举办“环保教室”,传播环保理念,教导居民利用原本要扔掉的废弃物制作“环保遮阳帽”、“环保风车”等,在居民中兴起“环保创作”风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屏东市玉成社区利用饮料铝箔纸设计制作出的“遮阳环保帽”和“鸭舌帽”已经开始了订单制作,发展成为该社区的“特色环保产业”。真正实现了废物再利用和垃圾资源化。

(六)循环管理P-D-C-A模式

台湾省屏东市行政机构着眼于生态文明与环保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垃圾减量”活动的实施过程遵循了循环管理P-D-C-A(Plan计划、Do实施、Check核查、Action处置)的运作模式,按季度做进度报告追踪并检查各计划执行情况的可持续性和维护、评估机制,使该模式成为的严谨的行政行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屏东市先进经验的适用性与可借鉴性

(一)屏东市作为台湾省最南端的县辖市,是台湾省主要农业区之一,工商业发展较为缓慢,当地政府财政经费相对于台北等国际化城市明显不足,但他们的“垃圾减量”活动不但减轻了财政负担,又不禁止居民使用相关产品,而是通过相关政策实施和宣传使得广大城镇居民在生活中自觉参与控制,将可再运用的垃圾变成资源,经过分类处理后予以回收利用,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对于大陆总体财政资源相对紧张无疑是有积极的借鉴与推广意义。

(二)社区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我们认为,公共政策的推广执行关键在于如何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区是连接政府与市民的桥梁、强化市民“公民”意识的最佳推手与媒介、更是当地市政计划落实的基础。屏东市辖区内偏远地区与开发较早的市区间存在较大发展差异,所以在推进公共政策时按不同社区实际情况进行。通过完善的社区参与机制达到社区居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而这一做法无疑对于祖国大陆地域广袤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而垃圾分类又必须向全民推广,必须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具有极强的示范借鉴作用。

(三)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市民事前参与度。为扩大居民的参与度,屏东当地行政机构在规划时把参与条件放到最低,即无论年龄、性别、国籍、体能、残障限制、安全需要、报名方式……等等,尽量排除限制因素,提高所有居住在城市的人员参与意愿与可能性。在制定“定时定点资源分类计划”细则时,除了民间组织协助外,所有方案必须有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或由自下而上的社区发动才能达成。这些办法都值得我们借鉴,让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真正当家作主。

(四)社会公益团体、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屏东市行政机关创新地采取公共行政部门与社会公益团体、民间组织 “慈济会”合作新模式,落实“清洁在源头”“人人动手做环保”理念,对大陆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城市垃圾处理这一环节中我们一定要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运用相关团体已有的层级组织机构、人员联系网络发挥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三、关于大陆开展垃圾分类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首次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层次。而垃圾分类是各级政府必须下大力气办好的大事。应抓住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借鉴台湾省屏东市全民参与的垃圾减量与资源回收与再生的经验,加快推进大陆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资源回收水平。具体建议如下:

(一)要针对大陆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并注重连续性。

避免短视性和短期行为,按规划安排逐步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向体系化、产业化、全民化方向发展。

借鉴台湾省屏东市先进经验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国家尤其是地方长期施政总体绩效考核目标,并量化细化分解到时间节点。并制定相应督促惩处措施,进行责任倒逼,甚至在地方政绩考评中运用垃圾治理问题一票否决机制。

(二)走出城市垃圾处理“九龙治水而最后无人治水”的困局。

避免农业、商务、发改委、工信、市政环卫、环保、卫生检疫、城管、住建、市容、建委、文明办、党委宣传部、甚至政法部门等多个党政部门管理交叉的城市垃圾处理“九龙治水而最后无人治水”的困局。能否借鉴台湾地区做法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垃圾,在大陆是否可以借鉴学者观点由“垃圾”市长主管垃圾。由于大陆的经济政治体制原因,“市长”一直被百姓认为是最有权力和能力管理社会事务的“人”。改革开放初期就有一遇问题“不找市场找市长”的惯性思维,可见“市长”这一政府管理机构的力量。是否可以利用这一客观实际,由某副市长级别的行政官员或机构整合所有资源,力争做到责权一致管控城市垃圾这一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社区与公益组织的力量提高群众认可度参与程度,最终形成群众运动: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理念。

政府首先要杜绝以往为评选“卫生模范城市”、“园林城市”而匆忙上马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的“形象工程”的理念,杜绝只做表面文章的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要改变百姓固有的生活习惯进行垃圾分类回收不可能一蹴而就,阻力也不可能小。但政府必须顶住压力坚持,要充分运用社区与公益组织的力量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仿效台湾屏东结合民间组织形式,发动宣传攻势“传帮带”,让志工“群众”对群众说,让志工“群众”做给群众看,形成政府主导下的有组织的广泛的群众运动。将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作为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第一个环节,让人人关心环保成为一种习惯和社会正能量。鼓励全社会立志于环境保护的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当社区和城市因此变得干净时,广大群众就会形成风气,当所有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理念时,也就能开始自觉遵守相关的法令。这一建议也恰好契合了中国共产党目前正在进行的践行群众路线的活动。群众路线永远是中国共产党制胜的法宝,坚定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解决“垃圾围城”这一顽疾也必须依靠人民。

(四)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跨区域综合治理。

处理垃圾,节能环保既是全民参与的国家行为,也是全民受益的公益工程。政府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基金,通过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享机制。

(五)加强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与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的研究,如形成由垃圾产生者付费的法律原则,对产品生产者过度包装行为予以重罚等。严肃执法环境,依法规范全社会参与者的行为,加大违法成本,定期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