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劲松

根据台盟中央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进一步深化两岸文化交流相关问题的调研》及课题牵头单位台盟北京市委的要求,台盟吉林省委作为课题参与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围绕台盟中央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研究落实。近日,台盟吉林省委与台盟吉林市支部深入到吉林市台办、市文化局、市文联、市民政局以及相关文化团体和单位,对2010年以来,吉林市两岸文化交流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文化,广义而言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其本质意蕴是“人类化”,包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而狭义的文化则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代表的是一个社会的精神存在方式,是社会成员间整合互动为群体的纽带和粘合剂。本文所要探讨的文化是指狭义上的文化。

自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执政以来,在两岸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出现重大转机,为两岸文化的正常交流创造了更方便的条件,两岸文化交流取得长足进展,但也存在明显不足。深入分析两岸文化交流的现状与问题,并积极思考推进之道,对进一步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巩固两岸人民之间的感情纽带,丰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内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吉林市两岸文化交流的现状

目前,吉林市辖区内共有文化事业单位18个,在职职工900余人;登记管理的文化团体29个,团体会员10000余人。

2010年以来,吉林市与台湾之间关于两岸文化方面的交流只有2次。而且是吉林市主动深入到台湾的访问交流,台湾到吉林市的关于两岸文化方面的访问交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具体情况如下:

(一)吉林市文化艺术展览在台中举行。

2010年12月4日—2011年1月23日,“吉林市文化艺术展览”在台中市文化古迹“役所”举行。市政协主席郑文斌率队参加了开幕式活动。展览以关东风情、冰雪文化为主题,展出内容包括吉林市多位著名艺术家的书法、水墨、篆刻、剪纸逾200幅作品。全国“十大金剪刀”、著名民间剪纸艺术家张春颖进行了现场剪纸表演。文化艺术展览活动为台中市民带来跨年度的艺术盛宴,对于深化吉林市和台中市文化艺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第四届海峡两岸春节民俗庙会在台中举行。

为推动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加深两岸同胞相互了解,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化联谊会、吉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台湾文化主管部门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春节民俗庙会”于2014年2月2日至7日在台中市文创产业园区举行,庙会以“关东神韵·大美吉林”为主题,突出吉林省的地域特色,精选展现吉林传统民族歌舞、地方特色小吃、民俗手工艺、摄影作品等,向台湾民众集中展示独特的关东情韵、塞外风情,让台湾民众在新年的欢乐气氛中感受吉林文化的热情与豪迈,在台湾岛内引起强烈反响。

吉林省共派出84人的代表团,吉林市剪纸中心聂明明是吉林市的唯一代表。活动展出聂明明4幅大型剪纸作品,充满关东风情的剪纸作品受到了台湾民众热烈欢迎。同时,为了营造节日喜庆的气氛,聂明明特意精心制作了马年生肖剪纸作品以及寓意吉祥的喜庆图案,并还现场赶制了百余个小作品送给逛庙会的小朋友。聂明明的作品属新派剪纸,取材广泛,注重细节和精致度,和当地常见的剪纸作品大相径庭,尤其是“打毛边”的精巧技艺让很多台湾市民惊讶万分、钦佩不已。此外,还积极向台湾民众介绍作品集中的吉林文庙、龙潭山、北山、雾凇等景观,把北国江城的壮美和江城人的好客传递给台湾同胞。

本届海峡两岸春节民俗庙会的举办,进一步增进了台湾人民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同,拉近两岸人民的距离,让更多的台湾同胞走进吉林、了解吉林、喜欢吉林,特别是对于提升吉林省、吉林市在台湾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两地间的人文、旅游和经济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交流机制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文化交流缺乏计划性和连续性,交流渠道不够畅通。

近年来,吉林市与台湾在两岸文化方面虽然有一定的交流,但交流时间短、交流人员少、交流内容单一,缺乏长远规划。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双方交流多缺乏计划性和连续性,基本上是临时动议邀请。
缺乏专项经费支持。一些部门或单位对两岸文化交流在对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专项经费支持,投入严重不足,许多文化单位和团体面临经费困难问题,常因经费不足而不能赴台交流。
赴台审批手续繁琐。除了台湾当局的政策障碍外,赴台文化交流资格审查和审批手续过于繁琐,赴台文化交流的人员和团体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审批环节很多。

(二)文化交流缺乏积极性和有效性,交流动力明显不足。

多年来,两岸对于推动两岸的经贸交流与合作都充满着热情,投入巨大的力量,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长足发展。随之,两岸的文化交流也有所发展,但与两岸轰轰烈烈的经贸交流相比,确实有很大的差距。毕竟两岸的文化交流不仅不会立即带来经济利益,而且还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因此,多年来,两岸文化交流缺乏积极性,而且还经常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使得文化交流的成本高、效率不高,交流缺乏有效性,存在着交流动力明显不足的问题,文化交流常常流于形式。同时,由于“台独”对台湾文化的反向建构,对两岸文化交流的排斥,使两岸文化交流常常面临着难于克服的矛盾,两岸文化交流步履维艰。

三、完善文化交流机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保障和拓展交流新途径。

重视和提高政府在文化交流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发挥社会文化团体的作用。结合当前的文化体制改革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对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给予制度性的资金扶持,资助和扶持重点交流项目,调动社会力量,推动建立经常性的交流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两岸双向交流。进一步拓宽两岸之间的交流对象,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与台湾文化界的交流与合作。多组织文艺团体入岛交流,形成常态性文化交流。对一些民间文化艺术团体,特别是在台湾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团体,采取必要的扶持和激励机制,在人员待遇、基地建设和经费上给予一定的保障,提高他们的艺术水平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于文化艺术团体赴台演出和邀请台湾艺术团体到大陆演出,应通过一定的渠道给予资金扶持,使双方的往来具有可持续性。

(二)建立法制式交流机制,提供文化交流法制保障。

两岸文化交流的一些重要平台,如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这些平台对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台湾方面在马英九执政期间也在大力行销其文化软实力,大打台湾文化品牌。但相对于两岸广阔的市场和消费人群,当前的文化红利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且,由于台湾政治气候的不确定性,大陆方面也担心具有“台独”理念的民进党一旦重新上台执政,是否会再蹈陈水扁当年“去中国化”的台独式文化政策。这需要两岸在制度上尤其是法律保障方面建立稳定的、法制式的规范体系,确保未来无论岛内政局如何演变,两岸文化交流的成果都能被两岸民众共享,并为后续的文化交流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这就需要双方开展类似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两岸文化合作框架协议的磋商与签署。

(三)建立包容性交流机制,形成多层面框架式交流。

目前,两岸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社会化的过程也存在差异,导致两岸民众思想观念存在差异。两岸从1949年起分治,彼此对对方的经验是陌生甚至对立的,政治方面的对峙使得两岸在政治认同上产生隔阂,台湾不少民众产生“恐共”甚至“反中”心理。而在李登辉、陈水扁执政时期,强调“台湾主体意识”以凸显台湾优势来“去中国化”,更是造成台湾民众对文化认同的混乱和偏失。也正由于两岸的历史历程不同、社会发展轨迹差异导致两岸文化出现差异,这需要两岸通过不断的多层面的交流构建起同时代的共同社会经历和认知,为祖国和平统一奠定文化心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