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天戈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编制“十三五”规划应在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粮食安全”这一基本国策体现在粮食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尤其是粮食加工环节的损失更应引起重视。

一、6亿吨的“粮食安全”来之不易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是古训,中国用全球6%的淡水、9%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1%人口,粮食安全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全国政治安定、社会祥和、百姓安居乐业,“粮食安全”是坚实的物质基础。

1982年到1986年、2004年到2015年,中央前后两段连续17年出台事关“农业、农村、农民”的一号文件,成为推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和粮食稳产、高产的强大动力。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6亿吨,实现了“十一连增”,比改革开放之初整整翻了一番。
前后17份中央一号文件,从农业经营体制、农村生产形式、国家扶持政策、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支承体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实行社保医保、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保障措施等方面逐年强化、分步骤实施。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民生产积极性日益高涨,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逐年稳固,虽然农业生产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生产来保障粮食安全这一重要环节已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管理,国家又出台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其中有对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意在推广和促进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使用,实现粮油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损耗,提高生产效益。倡导适度加工和健康消费,保护粮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文件由于出台时间及当时农业生产背景的关系,重视生产、储运的多,重视加工环节的少,一些重要文件甚至没有涉及粮食安全问题;一些工作因相关标准不完善而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还有消费者对粮食产品的认识误区与个别粮食加工企业错误引导无异是粮食过度加工的推手。

受土地、水资源短缺等刚性约束,我国粮食增产难度很大,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真正做到节约用粮、科学用粮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方法。从这方面看,有效减少粮食加工环节的损失就是增产、就是增收、就是增供、就是增效。

二、过度加工对 “粮食安全” 造成的危害

国家粮食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仅在粮食加工环节造成的损失浪费就高达150亿斤以上,其中稻谷损失70亿斤。很多人认为大米、面粉越白越好、越精细越好。一些粮食加工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过度追求精、细、白的消费误区,将面粉加工得越来越白、大米加工得越来越精。在主粮加工过程中,过度扒皮、抛光现象严重,而稻谷加工环节每增加一道抛光,出米率降低1%,本文仅以水稻为例加以分析。

过度追求粮食的精加工,不仅造成数量的浪费,还同时伴有营养的流失。加工精度越高,营养流失越多。稻谷的胚芽是米粒中的精华,大米留胚越多越有营养,但经过多次加工,胚就完全破碎了,每个米粒上都有一个小豁口。经过多次抛光的大米表面看起来晶莹剔透,其实质除了淀粉,什么营养都没有了。大米抛光时,有的用水抛光、有的用油抛光,有的添加滑石粉有的添加香精。

水稻是我国的主粮,吉林省是水稻的主要产区之一,目前全省水稻种植面积达1200万亩左右,水稻年产量600多万吨。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粮食收购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大米加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省内大米加工企业已达1200多家,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也丰富了消费者的餐桌。

近年来,随着大米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大米加工工艺与设备不断改进,大米的“档次”和加工“精度”不断提升。随着大米抛光环节越来越追求精细,出现了过度抛光现象。业内人士称之为:“一碾、再碾、再再碾”。这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

90年代时水稻加工成大米只采用一次碾米,不抛光,可以出7个多米,目前已经发展到用5~6台碾米机连续碾米,一次甚至多次抛光,出米率低于7,个别企业甚至低于6,并仍有下降的趋势。这样加工出来的大米,业内俗称“米核”。

“米核”光鲜靓丽,晶莹剔透,再冠以“精米”的名字,让消费者一眼看上去便会喜欢,甚至产生食欲。实际上过度抛光工艺在造成大米可食用物质严重损失的同时还导致粮食加工环节的严重浪费。

1、过度抛光的数量损失

一吨大米每抛光约损失25公斤左右。吉林省水稻年产量600多万吨,按出米率为67%计,年加工大米402万吨的抛光损失多达10.05万吨,按每人每年食用大米0.1吨计算,10.05万吨大米恰是100.5万人一年的食用量,相当于吉林省辽源市(117万人口)全市总人口大米年消费量。10.05万吨大米换算成水稻是15万吨,按每公顷产水稻8吨计算,相当于18750公顷稻田的产量,比吉林省东丰县的总水稻种植面积(13333公顷)还要多出5000多公顷。

现全国每年加工的水稻大约是2亿多吨,按上述方法计算:抛光损失的大米总量是335万吨(这个推算结果略低于国家粮食局公布的70亿斤,推算方式是可信的),折算下来差不多是2013年辽宁省(64.3万公顷水田)的水稻总产量、相当于山西省全年的大米消费量。

2、过度抛光的电能损失

目前粮食加工企业所用抛光机平均总功率为368.8千瓦,抛光吨米用电量为52.69千瓦。按每千瓦0.6元计算,每吨抛光米电费是31.61元。全省每年加工402万吨大米,抛光损失的电费为1.27亿元。
按上述计算方法全国加工1.34亿吨大米时,抛光电费损失为42.36亿元。

3、过度抛光的营养损失

从营养学角度分析,水稻经过砻谷机脱去稻壳就是糙米,糙米由胚芽、果皮、种皮、糊粉层和胚乳组成。糙米的皮层和胚芽含有丰富的脂肪、纤维素、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成分。稻谷含有18%~20%的稻壳,1.2%~1.5%的果皮和种皮,4%~6%的糊粉层,2%~3.5%的胚芽和66%~70%的胚乳。除淀粉以外,稻谷中60%以上的营养元素都集中在胚芽和皮层中。大米中许多营养元素,如赖氨酸、苏氨酸、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5、维生素B6及其他矿物质和膳食纤维等都是人体必需的,而且具有功能生理活性,食入后容易吸收。而经过过度抛光“大米(米核)”,这些营养物质都不复存在了。

如果每天食用经过过度抛光的“大米”,易造成B族维生素缺乏,易患脚气病、神经炎、唇炎、角膜炎、便秘等病症。甚至缺乏维生素、钾、铁、钙等营养元素。

4、过度抛光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由于过度抛光的大米充斥市场,一些不法商家会把陈米甚至发霉的米经过抛光再度投放市场,还可能在加工过程中加入“油”、“蜡”等物质。过度抛光的大米还有可能是发霉大米通过过度打磨将霉变部分去除,让米看起来更加光亮,以次充好。普通消费者单从外观很难区分米质优劣,这样的米一旦进入消费领域,将会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稻米过度加工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

三、发展规划与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建议

1、把取缔过度抛光工艺上升到减少粮食浪费、保障粮食安全及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杜绝过度加工。确保加工环节在量上没有损失,在质上保障营养健康。

2、相关部门及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介绍大米抛光造成粮食浪费、能源损耗、营养成份和微量元素大量流失的情况,营造取缔大米过度抛光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粮食营养健康理念,摒弃片面追求“精、细、白”的消费习惯。知道什么样的米更安全、更健康,真正做到以“质”定价而不是以“靓”定价。

3、增强品牌意识,营造绿色、营养、有机农业的氛围。规范企业从绿色、营养、有机的角度用真正的实力打造“健康米”,引导消费者广泛参与,从“质”和“量”两方面推动国家粮食安全进程。

4、建立、完善粮食加工标准体系,加强规范粮食加工产业,从生产设备选择、加工工艺制定、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