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一卉

商品包装的主要功能在于:一是保护商品质量和数量,方便运输、仓储、销售和消费;二是美化商品,充分展现和提升商品价值。过度包装即指的是企业为一时的经济利益所驱动而过度投资于产品功能过剩的包装,主要表现形式为:成本过高、耗材过多、分量过重、废弃物过多、包装用料过于高档、装潢过于豪华、包装内部容积或包装体积过大等。过度包装又称过剩包装或过包装。通常是指用于包装的材料及材料的价值与商品本身相比太多或过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过度包装商品消费日益成为扭曲的消费时尚,并成为久治不愈的病态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源浪费大。包装工业的原材料如纸张、橡胶、玻璃、钢铁、塑料等,使用原生材料,来源于木材、石油、钢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紧缺资源。如果用于过度包装大量使用,而没有相应地进行回收利用,就会造成很大的浪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人均包装材料的消费量为145千克/年,美国人均包装材料消费量居世界之首达250千克/年,日本达200千克/年,我国仅为30千克/年。但我国人口基数大,所以年包装材料消耗量绝对数约3000多万吨。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每年平均生产衬衫15亿件,包装盒用纸量达30万吨,这相当于砍掉了200万棵碗口粗的树,每年毁掉大约14000亩的森林。而包装衬衫所用纸盒只是沧海一粟,如果算一算所有商品包装用纸量以及要砍伐的树木,无疑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成片的森林变成了包装纸盒,过度包装使我国本就匮乏的资源更加匮乏。 

二是污染环境严重,极大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包装废弃物的年排放量在重量上已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1/3,而在体积上更达到1/2 之多,且排放量以每年10%的惊人速度递增。过度包装产生的成本相当可观,而这些耗费大量资源的过度包装物,到了消费者手中全部变成了生活垃圾,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聚酯瓶子需求量高达300万吨,相当于消耗了超过1800万吨的石油,但这些包装物的再生利用情况却很不理想。我国每年生产的包装制品有80%在使用后被丢弃,其重量和体积分别占城市生活垃圾的15%和25%,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包装废弃物还将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这些未经妥善处理的废弃物,很可能对水、土壤、空气造成长期污染。其中劣质包装可能带来的健康隐患更加直接。最近调查发现,近半数快餐包装纸和约1/5的餐盒中含有过量的氟,可增加甲状腺疾病、肾癌及睾丸癌风险,影响生育功能,且能造成儿童免疫功能的降低,快餐包装盒里的增塑剂会严重干扰人体内分泌,可能破坏生殖系统,导致不孕,还会增加患自闭症或哮喘的风险。即使不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一些外包装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可能损害健康。比如,部分不规范小厂家使用化工和生活垃圾中回收的再生材料制作快递包装,其中所含超标的重金属、有毒有机物和致病体等,可通过拆包时的手部皮肤接触,导致过敏或免疫功能下降,严重时还可能通过血液循环影响肝、肾等。而一些需要入口的食品,更是极易损害人体健康,例如,看似豪华的金属色月饼托中大量添加的金、银粉,有些是使用再生塑料加入金粉和银粉制成的,而这些再生塑料来源复杂,有些甚至来自于医疗垃圾、农药瓶等,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溶在月饼油中,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是损害社会利益。首先过度包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其在支付了必要的商品价值后,又被强加了额外的巨额包装费。其次伤害了企业利益。激烈的不正当竞争,造成了过度包装在市场上的泛滥,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利用夸大包装装饰功能的方法从消费者身上取得更多的价值。在短期内,企业营利可能会有明显上涨,但从长远来看,这无疑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损害了社会利益。过度包装之风形成了奢华、浮夸的社会风气,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过度包装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商品销售价格虚高。2010年4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开始施行。标准要求,包装不得超过3层;酒类空隙率不能超过55%,糕点类商品空隙率不能超过60%,粮食类不能超过10%;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商家为了避免过度包装之嫌,通过虚标价格,抬高售价,使包装成本低于20%,并让消费者承担额外的成本,使消费者大有买椟还珠之叹。

二是虚假宣传普遍存在,甚至导致欺诈消费者。有些包装精美的礼盒上,商家或打着传统文化旗号,或虚假标注商品成分、原料,或夸大宣传商品性能,或引用高科技概念误导消费者,或使用绝对用语对产品进行排他性宣传,以此作为营销促销手段,并肆意抬高销售价格,达到招揽吸引消费者、实现利益最大化目的。同时当一些厂家为了营利而采用过度包装时,他们的竞争对手为了保护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只有也改进产品包装,这样的后果是厂家过多的主义了包装而忽视了产品质量,使企业之间的竞争陷入了不正当竞争的范畴。甚至有些厂家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假乱真,或者是内外不一、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滋生了假冒伪劣,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三是销售方式暗藏玄机。一方面是销售劣质商品。经销商通过过度包装,并利用消费者因送人需保持包装完好、无法当场拆封验货的有利因素,采取优劣商品混搭销售方式,以此迷惑消费者,达到销售质次价高商品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强制搭售商品。如:在白酒礼盒中搭售水晶龙,在年夜饺子礼盒中搭售镀金手链,更有天价粽子礼盒搭售普洱茶、茶具、黄酒、酒具、茶叶等消费者并不需要的商品。

四是过度包装屡禁不止。无论华而不实的礼盒,还是包裹严实的快递,都绕不开“利润”二字。前者可以提升商品价值,让原本几十元的产品价格飙升几倍甚至几十倍;后者则是商家出于运输安全考虑,打包一定要宁多勿少,因为一旦出现损坏,店家就要承担全部损失。但归根到底,过度包装的屡禁不止,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制订出相关的“适度包装”标准,无法可依。在其他国家,包装减量化已进入法规范围,如韩国的《商品包装材料与方法的标准规则》规定,不同商品有不同的包装空位和包装层数要求,饮料包装不能超过1层,保健品不能超过2层。德国的《包装条例》则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 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英国相关包装规定要求,在满足商品的卫生安全需求外,不得添加过多包装,如果触犯法规,消费者可以投诉,由地方政府进行处理。目前,英国的政策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在过去20年,商品包装缩减了40%的重量。

五、环保包装难以推行。在绿色环保包装的创新上,各国研究人员投入了大量精力。德国研发了可自然分解的食品杯、印度推出了可食用包装袋、英国笋农流行起麻竹叶包装……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环保包装材料创新并未落后,但推广太难。据调查发现,一捆厚2厘米、宽6厘米的普通胶带,网上批发售价约为5.7元,而购买同样规格和长度的环保可降解牛皮纸胶带,需要近18.6元。这样悬殊的价格差,令环保包装材料饱受冷落,再加上消费者对环保包装材料的需求不高,环保包装材料企业更难立足。

六、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低。很多家庭阳台隔几天就会被快递纸箱堆满,但因为卖不了几个钱,最后还是要混着其他垃圾扔掉。这无疑会增加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困难和成本。而据我了解,在快递行业内部,目前还没有形成回收纸箱纸盒的“逆向物流”模式。回收包装需要的不必要成本较高,浪费快递员的时间,且因为仓库存储空间有限,回收回来也无法进行妥善处理。

三、有效遏制过度包装行为的对策建议

一是从经济手段层面上控制。发挥价格杠杆和税收调节作用, 研究制定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从经济层面上对包装强制“瘦身”,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德国、日本等国的规定,将过度包装定性为一种欺诈行为,并仿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赋予受欺诈的消费者以要求双倍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并将包装费超过规定商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包装费占商品价值的15%~20%)作为税收的起征点。另外,过度包装在韩国属于违法行为,为了落实这个问题,韩国政府对商品的包装要进行检查,奖励精简包装,过度包装的商品要罚款,厂商如果不依照政府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最高会被罚款300万韩元。这样把过度包装造成的环保等各方面压力,通过经济手段分解到产生过度包装的企业身上,这样既可以增强商家的环保意识和节约资源意识,又能限制商家的过度包装。 

二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我国需要制定专门的包装法规和有关包装物的生产和使用标准。具体界定在什么情况下为过度包装,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过度包装。比如限制商品包装在整个商品中所占的比例和层数,或者限制商品包装在整个商品中所占的费用,同时明确规定包装物的容积、材耗、成本等指标,遏制过度包装的管理办法、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对包装的设计、回收、再利用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包装法规和标准必须对产品过度包装做出法律定性,切实加强对包装物及其回收利用的管理,强化对过度包装的处罚条款。这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最早推崇包装材料回收的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日本制定了《包装新指引》,规定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售价的15%。另外日本东京的《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纲要》中也规定:包装容器中的间隙原则上不可超过整个容器的20%;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在10mm以下;商品与包装箱内壁之间间隙必须保持在5mm以下;包装费用必须在整个产品价格的15%以下。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各种包装的空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5% 。美国、加拿大、德国、韩国、英国也都有类似的规定。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相关规定,如采取将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等方式,增加对过度包装行为的惩罚,让违法企业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对过度包装的界定标准是空位容积率不大于20%,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售价的15%。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社会风气,推广无毒、无害、无污染包装。通过各新闻媒体、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市场巡查、上门年检等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生产厂家及经营者加强关于过度包装危害性的宣传,让消费者深入清楚的了解过度包装的真面目,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理性、科学的消费意识,倡导健康、节约和环保的消费理念,认识采用绿色包装的好处,及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要性,坚决抵制过度包装的行为。引导商家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意识。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一方面依托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加大对利用过度包装销售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规范、查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质监、价格、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定期座谈、不定期联合执法、随时加强信息共享及职能传递”的方式,形成打击商品过度包装行为的执法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用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手段,遏制含有毒物质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包装材料的生产和进口;加大对无毒、无污染、无浪费环保包装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重对生产劣质包装制品的处罚。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强化工商服务站、12315申诉平台、“一会三站”、维权志愿者、“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等维权渠道作用,让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大众都有效、积极参与到执法监督中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督过度包装商品违法行为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立法。与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环保法相呼应,制订一部包装法,明确规定包装原材料的消耗比、回收比和回收物质占有比,规定包装企业在回收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制订包装废弃物排放标准,严格据此颁发包装“绿色标志”,禁止非绿色标志包装上市。

过度包装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其危害主要在于诱发社会不良风气、加剧不正当竞争,滋生假冒伪劣、销售欺骗和资源浪费,污染环境,产生大量生活垃圾。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当加快和健全对过度包装的立法和标准建设,采用经济手段和加强生产者责任的方式,进行控制和社会风气引导,使过度包装由过度走向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