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运双

哈长城市群是东北地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哈长城市群南依辽中南城市群,北临俄罗斯远东地区,东靠朝鲜半岛,西接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该区域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最大的商品粮基地,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禀赋条件良好,已形成以装备、汽车、石化、能源、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为主体的工业体系,边境贸易、国际物流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开放型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该区域拥有1 座特大型城市,1 座Ⅰ类大型城市,4 座Ⅱ类大型城市,4 座中型城市,一批小城市和各具特色的中小城镇快速成长,2015 年底城镇化率为56.5%。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有利于推动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有利于完善东北地区发展格局,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增强东北地区发展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东北亚地区合作,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

一、当前哈长城市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重大机遇。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为哈长城市群转型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有力推进,为哈长城市群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支撑。东北亚区域合作日趋紧密,开放型经济体制全面建立,为哈长城市群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开放优势,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创造了条件。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推进,为促进哈长城市群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问题与挑战。哈尔滨、长春两大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创新能力和城市综合功能有待提升,对周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待增强。各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不明确,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结构偏资源型、重化工型、传统型,支柱产业增长乏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民营经济发展不足,发展活力欠缺。跨流域污染和冬季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人口外流趋势明显,人力资本积聚能力较弱,人才外流、“招工难”等问题制约产业发展。行政壁垒阻碍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尚须完善。

二、推进哈长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任务

推进哈长城市群发展,需要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建设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齐牡、长吉图发展带,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群空间格局。

要相向发展,提升双核。进一步增强哈尔滨、长春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两市分工协作、互动发展,提升服务和开放功能,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要南北延伸,拓展一轴。依托贯通南北的哈大交通轴线,拓展哈长发展主轴,向北延伸至绥化,向南延伸至四平、辽源,推动沿线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建成面向东北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城市发展轴和产业集聚带。要扩大开放,壮大两带。哈大齐牡发展带,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丝绸之路经济带为重点,以绥满高速、哈齐高铁、哈牡客专、牡绥铁路等为纽带,连接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等节点城市,强化对黑龙江全省、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对俄蒙开放枢纽功能,推动口岸与中心城市双向互动,推进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形成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型城市发展带。长吉图发展带,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联运通道、图们江区域合作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为重点,依托珲乌交通干线,连接长春、吉林、松原、敦化、珲春等节点城市,强化向西腹地支撑作用和向东沿边开放功能,推进长吉一体化和延龙图一体化发展,构建与俄罗斯远东的贸易通道,加强对韩朝的交流合作,形成面向东北亚的沿边开放型城市发展带。加强两带合作联动,培育形成东北东部地区沿边开发带,形成核心带动、节点支撑、多点呼应、轴带联通的网络化格局。

要完善城市群发展体系。强化哈尔滨、长春的带动作用,打造引领城市群发展的都市圈,发挥区域重点城市纽带功能,加强中小城市支撑能力,优化城镇发展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构建联动发展区。以哈尔滨、长春、大庆、绥化、吉林、松原城区为基础,联动安达、肇东、宾县、尚志、双城、五常、扶余、榆树、舒兰、蛟河、德惠、农安、公主岭、伊通等县(市),形成城市群联动发展区,推动产业协同、功能联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增强要素集聚能力,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发展效率,实现城镇空间向网络化组织转变,推动城市群发展壮大。要做大做强区域重点城市。提升大庆、吉林等区域重点城市的支撑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大庆建设成为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齐齐哈尔建设成为城市群西北部重要开放城市;绥化建设成为城市群北部重要节点城市;牡丹江及绥芬河建设成为对俄合作开放示范城市;吉林建设成为长吉图发展带区域性中心城市;松原建设成为城市群西南部门户城市;四平、辽源建设成为城市群南部重要节点城市;延吉—珲春建设成为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桥头堡。

要发挥大城市集聚效应。优化提升哈尔滨、长春综合服务功能,有序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向新区、开发区合理布局,推进城区、开发区、县域协调发展,防治“城市病”。提升吉林、四平、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综合功能,促进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民工融入城市等城镇化进程,增强人口承载集聚能力。要积极发展中等城市。全面放开牡丹江、松原等城市落户限制,利用本地特色资源,合理拓展产业空间,有效承接产业转移,提高人口吸引聚集能力,形成城区人口规模在 50  万以上、具有较强空间承载能力的中等城市。要培育一批生态宜居小城市。依托  “一轴两带”节点地区、沿边开放地区与特色资源地区,发展一批基础较好、承载能力较强的小城市,积极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宜居环境建设,扩大对外围城市人口的服务和吸纳半径,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三、在创新发展中提高区域协调的质量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以改革创新引领城市群创新发展。

一是要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壮大区域创新主体。要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大型科研院所等开展重大创新研究,支持大中企业建设技术中心、中试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鼓励中小型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行业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立高科技企业孵化中心。

二是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主导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汽车、高铁、飞机、石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海洋工程和高端船舶装备、卫星等重大关键性核心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城市群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引导和促进城市群创新要素集聚和整合。支持哈尔滨、长春建设科技创新转化基地。

三是要推动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哈尔滨、长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创新要素集聚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率先在本地转化。加快建设长春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长春北湖科技园、哈尔滨科技创新城等一批科技创新产业园,推进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

四是要营造“双创”良好环境。构建“双创”平台。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发展新支撑平台。构建普惠性“双创”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要健全“双创”服务体系。加快重大产业集群及小微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联合打造一批“双创”服务品牌。打破行政分割,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要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重点培养一线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造就杰出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五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统筹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快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共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要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逐步统一城市群内土地、环保等政策,推进区域产业政策对接。鼓励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及相关城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为推进区域产业合作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城市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监管等政府信息共享,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规范发展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推进长春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

七是要创新利益共享机制。鼓励黑龙江、吉林两省和城市群内各市(县)研究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合作发展基金,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用于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协作等合作共建项目建设。建立跨地区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等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城镇间产业分工、产业整合、园区共建。探索建立跨行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抓住产业协调发展这个区域协调的核心

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装备制造产业水平,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装备制造,共同建设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长客轨道客车,建设轨道客车研发、生产和维修基地。依托齐齐哈尔铁路货车,建设重载铁路货车研发、生产和维修基地。依托哈尔滨电站设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哈尔滨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国内一流的航空产业集群。推进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和长春、四平装备制造联合研发和配套协作,打造大型发电设备、成套装备和数控机床、农机装备、石油化工装备、光电和新能源装备等产业集群。

汽车产业集群。以哈长两市为重点,整合四平、牡丹江等零部件配套优势,优化整车产品结构,积极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共同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提升质量品牌,做大做强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联手打造大型零部件产业集群,支持长春、哈尔滨、大庆建设零部件研制生产中心。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打造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与生产中心。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推进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汽车服务中心。

石油化工产业集群。统筹大庆、哈尔滨、吉林、松原等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突出产品差异化、精细化、规模化优势,联手打造特大型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大庆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工程,深度开发乙烯及下游产品,重点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有机化工材料,把大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利用境外石油、天然气资源。

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区域丰富的农(林)产品资源优势和黑土地资源优势,联合打造重要的农(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哈尔滨、长春食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县城为重点的特色农业绿色科技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乳制品、蛋制品、啤酒饮料、食用菌、人参鹿茸、蛙鹿禽鱼等绿色食品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绿色食品品牌。推进玉米主产区的深加工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玉米加工向糖、酸、醇、酯深加工发展,积极发展非粮生物化工和生物质能源产业。提升畜禽乳精深加工能力,大力推进畜禽产业向下游延伸,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依托哈尔滨、长春科研资源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高新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要素集聚平台作用,联合打造一批创新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重点突破创新链的关键技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加快形成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控制设备、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光电信息、新能源、新材料、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区。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强长春、哈尔滨两市金融合作,依托现有区域性要素交易平台,共同推进区域金融开放创新。鼓励设立哈长城市群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城市群建设。提升金融业对外服务能力,推动对俄对韩国际结算市场建设。支持哈长城市群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鼓励企业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适应“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支持哈尔滨航空物流业发展、推动长春国际汽车城国际物流基地建设,稳定运营长春—满洲里—欧洲、哈尔滨—欧洲的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动国际班列发展,提高对通道沿线货源的双向集聚能力。加快建立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邮政快递和新兴业态。加大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力度,完善和优化粮食物流节点布局。加强东北亚地区跨境贸易信息服务,在哈尔滨建设对俄大宗产品仓储分拨中心,在长春建设对韩贸易为主的物流产业合作园区。规划建设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四平内陆港建设,强化珲春、绥芬河等沿边口岸功能,提升对外物流服务功能。

推进信息服务业产业化进程。实施“互联网+”行动,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等信息服务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电子政务、智能交通、食品安全、智慧金融等“云应用平台”。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孵化器,支持长春、哈尔滨打造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大力发展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动漫、广告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吉林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新媒体动漫产业发展示范区等集聚区建设。

协同发展旅游会展业。整合开发沿长白山山脉、松花江沿线旅游景点及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建设长白山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等主要旅游景区通达周边主要城市的快速铁路,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精品旅游线路、休闲度假胜地。突出冰雪、雾凇、森林、生态、湖泊、湿地、温泉、工业、边境、红色等特色旅游资源,合力打造旅游品牌。依托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品牌,提升区域发展影响力。

推动商贸服务业繁荣发展。以哈尔滨、长春为核心,立足区域性中心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优势,大力推广连锁经营、货仓式商场、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性商品交易中心、专业集散市场、标准商业步行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打造地标性区域商圈。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业与网络信息技术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平台。
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夯实现代农业生产基础。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全面提升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打造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功能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粳稻、大豆、优质专用玉米和马铃薯生产基地。推进哈尔滨“全国优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长春“优质粳米之都”建设。

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哈尔滨、大庆、松原、延边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齐齐哈尔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吉林中新食品区建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带动有机绿色食品生产大县提档升级,打造知名品牌。

五、强化区域协调发展的组织实施

黑龙江、吉林两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哈长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省际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研究解决城市群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落实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哈长城市群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哈长城市群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两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